身后的包拯,灵灵知道了以后,用一种很期待的眼神看着包拯,看的包拯无奈的叹口气,“罢了,就让她跟着吧,不过,我说的话必须要听。”
灵灵立即拍手叫好,“你放心吧黑人叔叔,灵灵最听话了!”
万碧云噗的一声差点没笑出来,包拯今年也不过才三十六岁,被人叫黑人叔叔,这……想到这的时候,万碧云偷看包拯一眼,发现他不喜不怒,好像完全不介意灵灵的称呼。
不过灵灵跟自己叫姐姐,却跟包拯叫叔叔,那岂不是包拯也是她叔叔?包拯这年纪,顶多也就当她哥哥而已,感觉怪不舒服的,于是对灵灵说:“你啊,应该跟他叫大人或是包大人,不能叫黑人叔叔,知道吗?”
灵灵撅着嘴,一脸不解的问:“大人?是因为我还没长大,所以要叫大人的吗?”
万碧云无语挠挠头,真不知道怎么说好了,这时候,包拯发话了,“我现在是微服出巡,繁文缛节可以免了,众人面前称呼我一声老爷即可。”
万碧云撇撇嘴,这古代的称呼怎么听着怎么不顺耳,不过既然包拯发话了,那也只好听着了。
……
火葬了这些死士,一行人出发了。
车内的灵灵对外界的任何事物都好奇,时不时的撩开窗帘看看,要不然就是问点这个,问点那个。弄的万碧云想要趁机练会儿心经也不行,无奈,只好陪着她一起嘻哈。
包拯和公孙策对视一眼,纷纷一笑。
虽然万碧云的性格也很外向,可是她并非是那种闲不住的人,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气氛还是很安静的,倘若她遇见一个和她性格一样活泼外向的人,就应验了那句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看来,这次的旅途,也不愁寂寞了。
不过,对于今天行刺的事,万碧云是一直放在心上的,静下来的时候,她总要琢磨一番。便问:“老爷,你曾经,是不是砍过谁的头,所以他们弄个组织来报仇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