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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欲死不能的绝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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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杀死两个罪大恶极的人,自己同样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在他的心里,也泛不起一丝涟漪。

    严露瑶打破了他想做一个循规蹈矩的商人的梦想,相反让他兽性勃发,成了一个孤独的狼。

    他不想再做狮子,狮子要考虑的事太多,他没心思,而狼可以见血见肉、嗜血搏杀,缓解他心中如山的重压,这个弱肉强食的森林是多么适合他,无论做狮子、还是做狼,他都做得得心应手。

    天空很蓝,天气很晴朗,即使在这楼顶的天台,也感觉不到一丝风,没有风,就不会影响子弹打出的方向和速度,所以于博雨把狙击枪装上了消音器。

    他仍然是那种白种男人的伪装,越是厉害的杀手风格就越鲜明,辨识度高,他把这个形象深深烙印在警方和暗藏的杀手界的印象中,人们就永远不会想到那个已经让警方头痛和杀手界叫好的杀手,和他这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亚裔男人的脸有什么联系。

    即使美国总统、各国政要也不能避免到来自上方的子弹,如云的保镖,可能将前后左右都查控到,但肯尼迪死于远方射来的子弹、里根也被高楼上打下来的枪弹打到了胸部,所以,没有万无一丝的防护,即使美国总统也不能,更何况面前的目标并不是美国总统。

    天台让阳光晒得很温暖,于博雨脑海里显现了一个临风飘举、清新若仙的身影,内心的苦涩泛上来,他闭了一下眼睛,然后让眼睛重新贴在狙击镜上。

    子弹飞出枪口,没有声音,目标人物的头上像开了一朵小小的红花,突然趔趄一下,倒了下去,听不到枪声,保镖们的反应就迟滞了几秒,再抬起头时,楼顶只有一缕棕黄色的头发一闪而逝。

    于博雨从容地撤退,边走边拆卸枪械,很快长枪变成了一堆零件,被放进了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小包,人也迅速下到了一个平日寂静无人的后巷。

    面前的巷口,却寂静无声地站着一个人,专业的站位,看到他现身,立即开枪。

    “这次终于可以结束了吧。”脑海里闪出一个念头,结果,却是在最后关头,于博雨本能地躲开了对方的致命一弹,而对方,胸前血流如注,死在了于博雨迅雷不及掩耳掏出的手枪枪口之下。

    难以置信的本能和机警最终救了他,他仍然活着,一切还得无望地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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