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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鲜血的盟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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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怎么灵活的腿脚继续走路,如果她不介意被人看到,也完全可以继续用手拿取杯子。

    但是,这种毒却是对人折磨最大的,因为中毒者可以完完全全体会到自己的身体在一点一滴地死去,时间越长,感觉越是明显,将死亡的过程如此延续拖长,实在是一种比死亡本身更加痛苦的折磨。

    李小蕙看了一眼自己那发黑的手掌,略带无奈地叹了口气,道:“我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一切就都如你说的办好了,只盼着那龙鳞参真的能救我的命,我还不想死。”

    慕云峰向李小蕙行了个礼,道:“是,主人。”

    当年为了保密,那些用鲜血许下誓言的人之间并不是全都认识,慕云峰所知更加有限,不过,他却知道一名女子,恰恰是这个人,眼下来说是最重要的。

    慕云峰所指的人,曾今只是皇宫中一个默默无名地小婢女,但是如今她已经成为了武则天身边除去上官婉儿之外最受信任的女官,那颗想方设法都得不到的龙鳞参,在她的帮助下只用了一天的功夫,便出奇顺利地从皇宫中偷了出来。

    用鲜血和生命许下的誓言,是根本无从违约的。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就必须继续当初的盟誓。也许有人会后悔当初的一时热血,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日的激情早已经消散无踪,可是,人都是怕死的,尤其怕死前受尽折磨还死的惨不忍睹,所以,李小蕙命令的下达居然是出奇地顺利。

    拿着那节其貌不扬的龙鳞参,李小蕙有些疑惑,这东西要怎么吃?像吃萝卜一样生嚼硬吞?还是煮熟了连汤一起喝?

    慕云峰也挠了挠脑袋,略带尴尬地笑道:“小蕙,药我可不在行,要不等姓骆的那小子来?或者我们找个神医?”

    “神医,有几个神医知道龙鳞参的?”李小蕙嘀咕了一声,脑中迅速搜索了一遍,可惜,列出来的可选名单上只有骆鸣宇和何大夫两个人,骆鸣宇现在都不知下落,只能去找那个何大夫碰碰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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