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灰狼的口中嘶喊而出,穿破人的耳膜,可想而知这一刺的剧痛。隐隐地,仿佛接收到百里之外有其他的狼群在嚎叫呼应,让人忍不住有些不寒而栗。
趁着这当口,端木杰猛地一记暴拳砸在了狼头上,将灰狼击晕了过去。
“勇士、勇士……”士兵们的击矛声越来越大,喊声也越来越激昂。在众士兵的喝彩声中,端木杰噙着笑意走出了铁笼,径直走向北宫青。
“我这一拳不错吧?”端木杰得意地冲她挥了挥拳头炫耀。
而北宫青则不遑多让地瞄了瞄对面地上的两支长矛,其中一支还带着几丝鲜血的痕迹,昂着下巴邀功道:“我这矛更胜一筹。”
端木杰也不再和她争辩,嬉笑着搭上她的肩头,朗声说道:“好吧,就算是咱俩配合得天衣无缝,共同制服了狼王。”
“狼王?你说它是狼王?”想起方才那隐约可闻的群狼嚎叫声,她心中隐隐有些不安。
端木杰不知她心中所想,挑眉道:“不然呢?你以为爷连制服一匹普通的野狼的本事都没有吗?”
“那你可闯祸了!狼是群居的兽类,最有团体意识,面对威胁时必会群起而攻之。如今你们擒获了狼王,我怕其他的狼群会循声找来,到时候后果不堪设想。”曾在discovery频道看过一辑关于狼的介绍,说狼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绝不会抛下自己受伤的同伴而独自逃走。它们会共同进退,众狼一心,相互为对方舔舐伤口。人常说狼心狗肺,其实与人相比,狼的本性更加真实,从来都是表里如一,不作虚假的伪装,也更加懂得同类互助的道理。
端木杰却是什么也不怕,豪迈地扬声说道:“怕什么?它来一只,爷杀一只。”
“希望是我多虑了吧。”北宫青轻撇了下嘴,她也觉得是自己太过敏感了,只不过是区区一匹野狼罢了,能掀起什么大风大浪呢。
闲来无事,两人相邀到城外骑马郊游。在城北的郊外有一处幽谷,盛开着无数沁香扑鼻的雏菊,马儿也似被那雏菊的香味所吸引,停在了花丛间,低头采撷着花瓣入食。
两人跳下马,徒步行走在花丛间,用力地呼吸,感受这大自然的美好。
“阿杰,你哥他是不是有什么心结?”北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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