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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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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代廉吏于成龙,皇帝标榜百姓赞。

    官食糠粥第一人,秉公执法大清官。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州(今山西吕梁离石)人。谥“清端”、赠太子太保。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1639年举副员,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

    1661年,44岁的于成龙,抛妻别子,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任县令。罗城隶属清统治不到两年,局势混乱,前两任知县一死一逃。罗城县城居民六家,茅屋数间,遍地荒草,县衙仅三间破茅房。困境之中,同来的五名从仆或死或逃,而他却以坚强的毅志,扶病理事。罗城百废待举,安定社会,恢复生产首当其冲。于成龙“治乱世,用重典”,大张旗鼓地“严禁盗贼”。境内初安,又治“邻盗”“柳城西乡贼”。再治理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使其“皆奉法唯谨”,消除了内忧外患。继而,他招募流民恢复生产,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农闲时,他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三年时间,罗城摆脱混乱,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于成龙因此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青睐,罗城被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1667年,在两广总督金光祖的举荐下,升任四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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