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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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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争中,黄庭坚站在旧党一边,他虽然没有积极参加这场斗争,但他的一生一直卷在斗争的旋涡里。元丰三年(1080年),黄庭坚入京改官,被任为吉州太和县(今江西省太和县)知县。这是他第一次担任独当一面的地方官。为了了解人民的生活实际情况,他常常深入穷乡僻壤,踏遍了太和县境的崎岖山路,将农民的疾苦,如实上报,减轻农民负担。人称:“治政平易,人民行以安定”。元丰六年,庭坚调任德州平镇(今山东省商河县境内)的监镇压官。因为德平镇贫民讨公道,种下了后来遭受贬的祸根。元丰八年三月,神宗去世,哲宗即位,因哲宗年幼,由神宗的母亲太皇太后高氏执政,司马光任宰相四月,庭被召入汴京任秘书郎,因司马光的推荐,参加了几个有的校定《资治通监》的工作;十月,被任为神宗实录院检讨官,集贤校理,主持编写《神宗实录》。检讨官。此处据《历代著名文学家列传》)元佑六年书成,擢起居舍人。元佑八年,被任为国史编修官。这位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成为名传千古的大孝子。

    元佑九年,哲宗亲政,蔡京排除异已,黄庭坚被贬为涪州(今四川省涪陵县)别驾。左右惨然不安,他却颇能自我解脱,坦然处之。1100年正月,哲宗去世,徽宗即位,十月,蔡京等人相继被贬出京。次年3月,庭坚接到权知舒州的任命。四月,又被召为吏部员外郎。他请求在太平州(今安徽省当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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