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了一个看护不周。公司还得赔了人家三个月的费用。”
这件事情一度被受伤儿童的家长报警查案,但是孩子的伤处却仍旧无法调查清楚。按医院的说法,孩子像是受了枪伤。可是,枪伤,哪来的枪?就算是孩童玩的枪,也没有可能会伤到这么严重的程度。看起来就像是真枪实弹打出来的伤口。除了伤口外没有灼烧过的痕迹。
在中国这样的土地上,除了警务人员,方圆百里也没有人持有枪械的。
所以,这事就成了无头案。
蓉嫂经过调查,确定了其完全没有拥有枪支,并且不会使用枪支的可能性。
在一个没有枪的情况下,也没有嵌入体内,或是贯穿了身体后的子弹的情况下,却得来了如同子弹击碎了肩膀的程度的伤势……
李多多瞬间也决定了。
“老板,我要请蓉嫂。”
****************
婴灵妖喜欢阴气,就像一般的孩子喜欢冰淇淋。
他觉得那样的阴气很舒服,对他来说,这是他唯一“平淡”的生活中好玩的趣事儿。
而且,他对李多多说,他感觉到的阴气,是个婴孩发出来的。
家政公司的老板娘不愿意承担风险,即使是李多多愿意雇佣蓉嫂,她也要声明自己的公司与蓉嫂已经没有任何关系。
李多多爱请便请,但是家政公司不愿意签合同,也就是说这个行为是李多多个人与蓉嫂间的关系而已。
把家政公司撇开,做事自然更加轻便。
蓉嫂的家不方便把婴灵妖带回去照顾,所以,李多多只有请蓉嫂在她上班的时间内,到她居住的公寓来照顾婴灵妖。等她下班回来了,蓉嫂便可以下班了。
这样的工作方式,又可以照顾到家里,又有休息时间,当然更加好了。蓉嫂对李多多感激不尽。
“老板,你真是大好人!”她泪眼盈眶,一脸动容。
李多多心虽不恶,却极少主动去做些让人感激涕零的好事。像这样被一个人这样子感谢着,她的心有点稍稍不稳了。
“蓉嫂,你别这样说,我家的孩子很难带的,要多麻烦你尽点心了。”她连忙客气的道。
将蓉嫂领回公寓的一路上,李多多顺便问起了蓉嫂的事。
“听说你上一个家庭的小孩子出事了?”
蓉嫂很紧张,生怕李多多不请她了,激烈的摆手:“不是,不是我带的那孩子,是隔壁的另一个大些的孩子。”
蓉嫂一紧张,就有点语无论次,但是她好歹也把事情讲清楚了。
原来,蓉嫂上一户带的人家姓陈,因为家里没有老人,所以陈姓夫妇就把蓉嫂请了去,让她帮忙照顾一下三岁的独子俊俊。
陈姓夫妇是住在小区楼里的,对面的住户也是一家三口,没有老人帮忙照顾。因为两个孩子住对门,年纪相仿,所以,偶尔的时候对门家的人一时情急,就会把他们自己的儿子送过来,让跟俊俊一起玩。
蓉嫂也不好拒绝,就帮忙看一两个小时的事也没什么。
于是,蓉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