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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找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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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枫说话向来简短,冷酷,从来不像别的小伙子一样,见到她就只会巴结。

    闫兰很喜欢穆枫这样,但是同时又为自己不能完全的掌控他而感到一丝苦恼。

    她是一个43岁的女人,离婚,因为名下拥有两家当红的夜总会,资产过亿,巴结她的人数不胜数。

    认识穆枫,也是圈里的好姐妹们介绍的。听说最近市里出了一个特别有味的小伙子,大家都争着抢着跟他买房,只要是不缺钱的都想借机会亲近他。

    女人到了这样的年纪,这样的人生阶段,男人已经不是她们的天,而是她们的调味品,是她们带出门的手提包。

    一个又老,又可以用“丈夫”的名义来压制着她们的男人已经不稀奇了,稀奇的是一个年轻,又性感,又帅,又能叫别的女人见了立刻眼红的活力男伴。

    能携手这样的男伴出席在姐妹们的聚会上,那面子是极为满足的。就为了这一瞬间的畅快,她用一条水晶项链贿赂了一个姐妹,从她的嘴里得知了穆枫所在的公司。

    借着要购买一套别墅的名头,她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红男穆枫。

    几次相处下来,穆枫这人虽然冷淡,寡言,但是却不知怎的,闫兰是一眼就相中了他,并且,越看越喜欢。

    渐渐的,她更是有了一种想要征服穆枫的欲望。

    不只是用钱锁着他,她还想在他的身上投入感情,用情感来束缚他,将他手到擒来……

    虽说她比穆枫大了一轮,可是,她自认自己身上的韵味,是那些与穆枫同龄的女人不可能拥有的。

    而且,她还有资本,她能给得起别的女人给不起的东西。

    只要穆枫肯被她征服的话,她可以放弃别的玩物。

    因为这种自信和优越,所以,渐渐的,闫兰在面对穆枫时,已经不自觉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所有物。

    她今天没等穆枫下班,就径直找到他的公司,叫他陪自己去吃饭,然后再看房……

    “穆枫,你不陪我去?”闫兰睁大了眼睛,她没有想到穆枫竟然拒绝了她。

    虽然穆枫拒绝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是她以为通过这几次的相处,穆枫已经渐渐的领会了她的魅力,不会再拒绝她。

    “我还有事。”穆枫很干脆的说完,转身就走。

    “穆……”闫兰伸出去的手根本没拉着他的衣袖,想追上去又觉得这里人来人往好不丢脸,最后只得暗地气得跺跺脚,发誓自己下次一定不能让他跑了。

    可是,究竟要用什么方法才能把他绑在自己的身边呢?

    闫兰从包里掏出了一副宽大的墨镜,遮住了她刚刚的失败。

    ***********

    李多多不喜欢推车,那种东西又重又很麻烦。

    可是十几斤重的小胖仔也不是闹着玩的,抱着一天也挺够呛。

    用背带?

    和职业套装完全不配……

    正苦恼着该怎么夹着这小子去找家政公司的时候,一辆银色的宾士车缓缓停在了李多多的面前。

    “上车。”

    李多多看到了驾驶座上的人是穆枫。

    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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