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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六 论新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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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的《平准法》虽然很像,但是毕竟王安石是千年之后的杰出政治家,对于大商人连成一片抵制新法的做法自然有化解的办法,要不然他的新法就不会被宋朝的利益团体非议得如此厉害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只听曹彰继续说道:“这采购滞销物资在缺货时平价出卖只是《市易法》的一部分,这《市易法》的精髓就在于可以允许商贾借贷钱粮,而且鼓励守法商人加入市易司,由我们市易司支持他们做生意,这样一来,市面缺什么,就让这些商人做什么,那些大族还有蹦跶的余地么?”

    郭嘉闻言兴趣大增,问道:“这倒很新鲜,可是具体如何做呢?”

    曹彰笑道:“先生听我慢慢道来!”接着曹彰就给郭嘉讲解王安石的市易法。

    王安石《市易法》最为致命的一点就是吸收商人作为市易司的监官,公事官,牙人和行人,公事官负责和朝廷官员担任的提举官拟定货物价格,监管则是负责监督价格是否合理,因为公事官和监管都是商人担任,了解行情,所以价格一般还是极为公道的。

    至于行人和牙人则负责采买物资,最妙的是,行人和牙人也是商人组成的,所谓无利不起早,由商人来当采买官的话,就没有搞不到的货物。

    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如果是朝廷官员采买,那只能跟曹军地盘里面的大族买货,这样一来,大族不卖,那就没戏了,可是行人和牙人是商人,不属于朝廷,如果有利可图,他们可以到刘表的地盘,孙权的地盘,马腾韩遂的地盘甚至是蜀中去采买,更可以到关外去买货,这就完全打破了大族连成一片垄断市场的现象。

    曹彰在学历史的时候,教授就提起过宋朝市易司的行人和牙人就常去契丹,西夏,大理甚至吐蕃去采买紧俏物资,打破大商贾的垄断。

    而且《市易法》还规定了,只要在市易司工作,就可以向市易司赊购货物贩卖,前提是有五人做担保,然后抵押房产或者金银,要求半年或者一年偿还,利息是两成。

    这样的法令可以大大刺激商人的积极性,小商人可以用抵押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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