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蛇与金蝉
阿仇道:“卑下的父亲本是山中猎户,我听父亲说过,山中有一种罕见的奇蛇,叫做双头蛇,如果被这种蛇咬了,五官发紫,肿胀变形,七孔渗血,晕『迷』不醒,纵然能及时服『药』救治,也需六七日才能祛毒苏醒。”
应忌喜道:“这个法子好,我还从未听说过双头蛇,可是……一时到哪里去捕这么一条罕有见的蛇来?”
阿仇嘿嘿一笑,『露』出一种专属于老实人的狡黠来:“公子,我们说它是双头蛇,那它就是双头蛇啰,难道别人还能去把这双头蛇捕来与我们做个对证不成?”
冬苟也喜道:“这样就成了,咱们营中还有一百多人,找个身形相貌与公子相似的人并不难,到那时五官发紫,肿胀变形,不管谁见了,也不能就此断定此人不是公子。”
庆忌点点头。又摇摇头,沉『吟』着说道:“不能断定,不代表没有疑心。如果有个足以令他们相信的人帮我做个人证,那他们就无话可说了。”
冬苟迟疑了一下,说道:“可是咱们能哪里找一个能让对方信任,又肯帮公子遮掩的人呢?咱们的人他们不会相信,阳虎且不说会不会帮忙,就算他肯。他与公子来往过于密切,他的话,也未必会让三桓相信。”
庆忌颔首道:“你说的不错,不过……如果这个人是我地老对头叔孙玉的宝贝女儿,你说他们会不会相信呢?”
阿仇击掌叫道:“不错,叔孙大小姐已经喜欢了咱们公子,她一定会帮助公子的。”
“非也,真相不能让她知道。”庆忌断然摇头:“人心难测。此事关系太过重大,我不能冒任何不必要的风险;况且叔孙摇光『性』情直爽,亳无城府,根本不是个善于掩饰情绪的女孩,如果她真的喜欢了我。甚至肯帮我瞒着她的父亲,但是她知道那受伤的人不是我之后,神『色』之间也难免会『露』出些异常来。
叔孙玉老『奸』巨滑,自己地女儿若有任何异常。他焉能看不出来?所以,不但不能让她知道详情,而且……我第一个要瞒的人就是她,第一个要瞒得过的人,也必须是她!我要……让她亲眼看到我受伤!”
既然想出了办法,商量具体的执行措施就容易多了,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把整个计划完善了一下,使得破绽更不易被发觉。最后。庆忌说道:“好了,现在就分头行动。冬苟,你去寻个与我相像的兄弟,阿仇,你去弄条无毒的蛇以备使用。至于真正使用的毒物,是蛇毒蝎毒还是蜂毒都无所谓,甚或草『药』之毒都行,只要出现我们需要的症状。让人相信是被双头蛇咬中地就行。”
“遵命。我们马上去办。”
“还有,这蛇毒……或是什么蝎毒、蜂毒的。不会真的要了人命吧?”
阿仇道:“公子不必担心,我们兄弟这条命,早就给了公子,就算剑刃及体,也决不会眨一下眼睛。只要一说是做公子替身,不会有一个兄弟皱一皱眉头。”
“胡说,战场厮杀是另一回事,如果让我的兄弟这样平白送了『性』命,我心何安?”
“是是,公子放心,卑下一定会妥善安排,及时出现,救下‘公子’的”。
“好,你们去准备吧,今天回城之前,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受伤’!”
“诺!”冬苟、阿仇拱手站起,就在这时,房外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
“哟,大小姐,您回来啦。才这么一会儿就猎了这么多东西呀?”
“那当然,以本姑娘地箭法,这不过是小试身手罢了。去,到湖边把这些猎物都拾掇出来,一会儿就要用的。嗳,庆忌公子他人呢?”
庆忌听到这里,悄悄摆了摆手,冬苟和阿仇拱手退出,庆忌起身,掸了掸衣袍,慢慢地踱了出去……
庆忌与叔孙摇光并肩向山上行去,这里的路径几近于天成,路上小树野草,枝蔓横生,充满了郁郁生机。由于野味需要以文火慢慢地炖,所以做好这一切后,庆忌一邀,叔孙摇光便欣然与他同登山顶,寻幽访胜。
庆忌已换穿了一袭白袍,而叔孙摇光则卸了皮甲,穿了一身普通的灰『色』军服,直领襦袄肥肥大大,但是麻布地围腰密密缠起,却给她缠出了非常动人的曲线,腰板窄薄而又不失肉感,前襟虽然肥大,却掩不住胸前骄人的峰峦。襟口微敞,『露』出一截鹅颈似的酥白粉颈,这粗陋不堪的普通男服穿在她的身上,竟比绮罗衣裳更加媚人。
前方出现了一片茵茵绿草,这里距山顶还有一些距离,青草地旁有几棵花树,开满了鹅黄『色』的小花,风景十分秀丽,从这里向山下望去,可见看见月亮形状的沥波湖。湖水粼粼。两只龙舟从湖水中划过,船后一条分浪划开地纹线,风景美的令人屏息。
“我们在这儿歇息一下吧。”庆忌回首笑道。
“哦……好,”叔孙摇光的脸又红起来,她不会忘记,上一次也是在山上……,就是从那时起,她本来朦胧难明的爱意终于清晰了起来。也让她做出了今时今日地选择。心里装着一个人,那感觉真的好奇妙,就象心里装了一罐蜂蜜,只要想起他来,就总是甜甜的,甜的一颗心都醉了。
庆忌小心地在草地上坐了下来,他不能不小心,袍下藏着一条蛇呢。虽说这条蛇不是毒蛇,而且被阿仇藏在一个布袋中,可是庆忌最怕这种凉凉滑滑、花花绿绿地长虫,他宁可面对豺狼虎豹,也不愿意面对一条蛇。现在身上藏了这么一条东西,他半边身子都麻麻酥酥地,着实有些心惊肉跳。
叔孙摇光在他身边不远处也小心地坐了下来,庆忌怕的是蛇。她怕地却是庆忌。不同地是,庆忌恨不得马上甩掉那条毒蛇,她怯怯的心意里,却还有着一丝紧张的期待。
“摇光,告诉我,我现在是穷途末路的人,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庆忌回过头,很认真地问她。
身边这个女孩。似乎已经打定主意跟着他了。但他不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横亘在两人之间的差距和困难,叔孙摇光不会去想、也想不到,但是他不可能不考虑,在他心里也是喜欢这个女孩的,但是理智使他接近叔孙摇光更多的却是为了他地目的,这令他有些愧意。
“我打赌输给了你,不是吗?所以这三个月。我就是你的侍婢。当然一切都该服从你、维护你……”
庆忌笑笑,打断她的话道:“我要听真话!”
摇光顿时住口。庆忌直盯着她的脸庞,摇光被他看得有些慌『乱』,白皙润泽地像是极品象牙的粉腮上慢慢透出一种粉酥酥的红润,她低垂着又弯又翘的乌黑浓睫,随手拨弄着膝前地小草,期期艾艾地道:“你……你……你可不可以不要这样问人家,我……我不知该怎么讲。”
庆忌轻轻一叹,说道:“你知不知道,庆忌这个吴国公子,只是一个空架子,既无城池封邑,也无重兵在手,人家敬我,称我一声公子,若是不然,象我这样奔波流离,居无定所的人,连小小庶民都不如?你不是普通女子,而是叔孙世家的大小姐,身娇肉贵,富不可言,而我……”
“庆忌公子一世英雄,何以说出这样自轻自贱的话来?公子再如何落魄,会比昔年晋国公子重耳更加的落魄吗?重耳公子逃亡于列国时,身边不过区区数名数从,而公子至少还有艾城,还有许多忠心耿耿的部属。那重耳流亡各国,犹如一只丧家之犬,但是世上自有慧眼识人者。
他投奔齐国时,齐桓公敬重他,将宗族之女齐姜许给了他;他到曹国时,曹共公对他象对优伶般无礼;他到宋国,宋襄公以礼相待;他到郑国,郑文公拒其入境;他到秦国时,秦穆公把包括自己亲生女儿怀赢在内的五个宗室女子许给他为妻,以笼络他。
重耳公子颠沛流离二十载才得以回国,最后却成为天下霸主。如今回头看看,当年那些对重耳无礼轻视的,都是胸无大志地鼠辈,而那些对他以礼相待的,齐桓公、宋襄公、秦穆公,个个都曾是天下霸主。可见,只有英雄才能识英雄、重英雄。那些瞧不起你的人,都是平庸无能之辈,公子何必理会他们的眼『色』?重耳一世霸主,尚且起落如此,公子又何必气馁?”
庆忌失笑道:“摇光,你这话,可是把你父亲也说进去了。”
“我才没有,”叔孙摇光把蛾眉一挑,说道:“季氏放弃你,是他错失一个良机。我父亲可是夸奖你的很呐,只是……你需要借重季氏之力,而我父亲不希望季氏借助你之机独掌鲁国权柄,道不同不相为谋,既不能为友,那只好为敌了,其实……我父亲很欣赏你呢。你与我父,并无不解之仇,季氏之患一旦消除。你们也就没有了为敌的理由。”
庆忌微笑道:“所以,他的宝贝女儿才敢放心大胆地喜欢了他现在的敌人?”
叔孙摇光一呆,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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