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来,秦轲一直都是住在靠山村附近山脉深处的山林,不是他不想到远处走走,而是实在是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充满茫然未知的恐惧,只有这靠山村给他一点点熟悉的感觉。
他怕如果远走就会迷失在崇山峻岭当中,他不想当野人。
趋于安全起见,当秦轲自认为自己的武功现在应该貌似有自保能力以后,直到三天前,他才敢渐渐下山,进到村里和生人接触。
现在他给人的感觉气质和三年前已经是大不相同,所以并不怕村里有人认出他来。
荷包里捂着前天用一张完整的野熊皮换来的十两银子,也就是这个世界的硬通币,拎着一只颇肥的野兔走进了三年前曾经住过一晚的小客栈。
“小二,将这野兔扒了皮洗干净,烧了吃。“店小二麻利的接过秦轲随手抛过去的兔子,“好类!这位客官稍等!“秦轲眉头皱了皱,他本来是想找到当年的店小二,完成三年前对他的承诺,在他的想法中,像王小二这种生活单调,环境简单的人来说,提出希望得到财物的想法有很大可能,至于杀杀人报报仇之内得事,根本不在秦轲的考虑范围之类,难道你指望一个本本分分的店小二会和某人产生不可调谐的血海深仇?
可是他发现这店虽然还是这店,这店小二并不是三年前曾经还给过他三两银子,收了他衣服和硬币的店小二了。
抬头往柜台那边看去,那掌柜虽然还是那当年的掌柜,不过本来半白的头发已经变的全部花白,就像马上要塞入火灶里的枯草,给人感觉比三年前好像老了几十岁一般。
此时秦轲的心境自然不会像当年一般当自己真是什么公子哥大大咧咧的上前询问。只能通过附件的人物来慢慢推敲打量了。
今天这小客栈居然还坐了大半的客人,对于处于深山老林的山村来说,确实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这些客人大多都是两三个一伙,风尘仆仆的样子,看他们的穿着并不像是常驻当地的本地人。
他们的一些随身物品困的严严实实的堆在靠墙一边,从里面露出的一角看的出,都是一些晒干了的动物皮草。
隔着窗子可以看到客栈外面有七八匹用来托货物的驮马正在吃着干草。当年冷冷清清的山村,居然呈现出一片人来人往繁华的景象。
坐在其中一张餐桌边,有位正在眉开眼笑,口若悬河的一位中年汉子。秦轲认出来这人正是前天收了他一张完整黑熊皮的行脚商人。
只听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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