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也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并且这歌越来越奇特,他看向老板娘,见对方也眉头微蹙,便明白,不止自己有这种感觉,那个心思细腻的女人也有同感:这歌声充满死气,“你从哪里找来的她?”李豪忍不住问老板娘,“她可是我的贵人”吴欣也回答的爽快,原来,很久以前那个爱玩的城主夜孤城突然把这盲女送到轮回做歌女,那之后就常来照顾生意,出手大方,明摆着就是拿钱养着鸣铃和吴欣,老板娘虽然莫名其妙,可也乐得赚这钱,况且她也对鸣铃一见如故,打心眼里喜欢她,虽然她只会唱一首歌。
“夜孤城送来的?”李豪摸着下巴,那倜傥的山羊胡早被他剃了个干净,现在摸着光溜溜的下巴还有点不适应,“夜孤城说这丫头是他捡来的,本来觉得可怜就想带回府照顾着,可鸣铃自己提出来要找个地方唱歌养活自己,夜孤城信任我啦,就送这里来了”老板娘耸耸肩,显然这个鸣铃的来历是个迷,估计连夜孤城也没弄明白,“还有更神的呢,你看看这个”老板娘神秘兮兮的掏出一枚银角子来,递给李豪,这还是李豪第一次见到小夜城的货币,接过来一看,酒瓶盖大小的薄银币,边缘不太整齐,上面还铸了个男人的侧脸,俊秀的有点不像话,再仔细瞧瞧,竟然有点像鸣铃!
“怎么样?奇怪吧?”老板娘得意的说,“这还是我发现的!”
“可这钱币上的人是谁?夜孤城他爹?”李豪糊涂了,引得老板娘捂着嘴笑,“什么夜孤城他爹!谁知道是谁呢,反正这小夜城的货币一直就这样!”老板娘一副懒得理的表情,扭身回后屋去了。
宏伟他们几个想必早就知道这典故,也七嘴八舌的猜测起来,这些小子别看是些武人,可八卦起来都比娘们儿还娘们儿,众人正起劲的侃着,门上挂的铃突然一阵响,来客人了。
来人不止一个,而是十多个人,鱼贯而入,全是二十郎当岁的小子,进门也不正眼看人,分了六个桌子坐下,几乎占掉酒吧所有位置,随后便叫单点酒,倒也平静。
刚出了事没多久,便突然来这么一大帮人,显然有些不正常,老板娘挑挑修长的柳眉,面上突然绽出个经典的媚笑,扭着腰就迎了出去。
平时轮回的客人都很少,她一个人就足够打点了,这时候六桌人,显然人手不够,宏伟几个人刚借老板娘宝地拜了把子,也有心在自己大哥面前露露脸,便都不出声的跟在了老板娘身后。
一时间点酒声,闲谈声,伴着鸣铃飘渺的歌声,轮回着实热闹起来。
李豪一直坐在门后那个小桌边没动,他知道,一场大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