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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遭遇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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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不好意思,虽然有人作证,但是毕竟你们是熟人,无法证明你们说的是不是真的?所以我们将暂时拘留你,希望你配合。”

    杨过问道:“那我会怎么样?”

    肖志明说道:“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能见义勇为的在人们的心目中通常视为英雄。而因此打伤了人,是否受法律处置,这应该看你所为的事情了。法律规定了,针对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当然在这时进行的见义勇为也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就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他的话又一转:“然而他们当时并未实施*,所以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就应该负相应的责任。当然由于你的行为是属于见义勇为,主观上是善意的,在量刑上,当然会从轻处理的。

    具体的判罚,那是法院的职责,任何人都无法做出肯定的回答。但法院应该也会执行从轻的基本原则来处理。”

    杨过心里也不太舒服,如果不是认识韩芷若,他都不会管这种事情。做了好事还得不到好报,而且还要被拘留,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杨过感觉事情好像有些不对,那四人应该不敢报案啊,但是杨过又不知道到底得罪谁了?到底是谁要害自己?

    就在这时,又进来三名警察,领头的是一个胖警察,肖志明看他进来,向其道:“陈处长,好。”陈胖子让肖志明出去,肖志明还想说什么,但是级别比胖子低,所以无能为力。便带着自己的下属出去了。

    其中一名高个警察对杨过道:“经过调查,两位受害者说根本就没有实施*,只是他们喝醉酒,骂了你两句,所以你便下狠手,故意伤人,是不是?”

    杨过知道自己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所以便不理高个警察的话。高个警察看杨过不理自己,便抽出警棍朝着杨过的脑袋敲去。

    杨过飞身一脚将警棍踢飞,紧接着另一脚将高个警察踢飞。高个警察直接飞到墙上,鲜血从口中吐出。高个警察自从当警察以来,普通人见了自己都点头哈腰,对自己很恭敬,还从没被人这么打过,顿时火冒三丈。高个警察掏出自己随身佩戴的手枪,对着杨过道:“我现在可以告你袭警,单单这一条就能将你拘留判刑。”

    陈胖子看杨过还很年轻,所以在进门前,就和自己属下商量好,自己唱白脸,他唱红脸。现在红脸演了,该自己上场了。他笑哈哈着对杨过道:“小兄弟你这是何必类,袭警可是犯罪,来来,我问你是不是受害者喝醉后,骂你,所以你才出手伤人,是不是?你只需立即承认,我们立刻放你回去。”

    杨过不是没见过市面的小孩,自然不会相信胖子是好心帮自己的,所以没有理他。陈胖子看见杨过不理自己,还是不放弃的劝说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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