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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节 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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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经百战,如此做必有他的道理,或许他已经看到了短毛贼的弱点才会如此。”知府世棍安慰道。

    春应了一声,心中却有点后悔,不该轻易答应格绷额出城,如果这两千骑兵折损太多,扬州城也就不用守了。三里的距离对骑兵而言并不远,不过是数分钟之事而已,面对二千轻骑的冲击,城墙上的和春等人都感到一阵头晕目眩,而正面对着这些骑兵的短毛龘匪却如同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的站着。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已经可以相互看清对方的面貌了,看到汉军一动不动,只是举枪瞄准自己,最前面的清军不由一阵焦虑,心中催道:“开枪,快开枪啊。”

    眼下还有数百米,清军相信对面的火枪打不到自己,只要汉军先开枪,火枪没有了子弹就如同烧火棍。

    仿佛天从人愿一般,一直站在最前面的那名汉军突然将手中的旗帜往下一挥,喊道:“射击!”

    最前面一排短毛火枪喷出一丝焰火,激烈的枪声传入正在冲锋的清军骑兵耳中,这些清骑脸上都露出一丝笑意,短毛果然还是沉不住气,提前开枪,这么远的距离能射中自己吗?

    只是他们的笑意很快就凝固在自己嘴边,前排清军感到自己身上传来一阵剧痛,不由自主栽下马背,随之被后方骑兵从身上踩过,再也没有知觉。

    清军的队伍顿时一阵大乱,他们显然没有料到短毛隔这么远就能够打到他们,这超过他们对火器的认知,对前面的汉军不由产生一丝害怕的心理。

    与后世的步枪相比,德雷泽步枪有很多缺点,只能装填一发子弹,纸壳弹药容易受潮,破碎等,只是此时却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一款步枪,它的射程最远达到一千米,从后方装弹,速度是前膛枪装弹的四倍。

    也就是说,同样的人数,用后膛枪的士兵火力输出速度是前膛枪士兵的四倍,完会装备了德雷泽步枪的汉军根本不怕骑兵的冲击,若不是怕清军逃走,汉军在更远的距离就可以开火。

    若是与汉军交过手的湘军或向荣的军队,绝不会犯这个错误,用骑兵去冲击短毛已经排列整齐的的阵式,可惜,格绷额是第一次与汉军交战,他把汉军与太平军的火枪手等同,这无疑是一个严重的错误。

    这个错误无法补救,它的代价是格绷额自己和二千部下的性命,从第一枪开始响起后,汉军阵中的枪声就一声紧似一声,完全没有停歇,清军如同收割的稻草一般倒在前线。

    看到这一切,格绷额几乎要急疯了,他扬着长刀,大声的催着部下冲过去,这样做无非是让他的部下死的更快而已,终于一颗子弹击中了格绷额的前胸,格绷额身体晃了晃,从马背栽下。

    仿佛经历很久,又仿佛只是一瞬间,汉军的枪声终于停子下来,当汉军枪声停下来时,刚在还生龙活虎般的二千清骑再无一人站立,呈现在汉军面前完全是一幅地狱般的情景,连同人马在内,一共四千具死尸层层叠叠的铺在离汉军阵前一百多米以外的范围内,地上血水汇成溪流泊泊流淌。

    这无疑是一场血淋淋的屠杀,开枪时汉军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等到停下后,看到这幅场景,一些士兵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城头观战的清军官员和士兵都如同傻了一般,半天无人反应,安静无比,此时连针掉在地上都可以清晰听见。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一切,两千骑兵就这么没了,而他们歼敌的人数是零,若此时汉军出动兵力抢城,说不定扬州就此陷落了。

    “魔鬼,这些短毛是魔鬼。”一名满人将领失魂落魄的道,面对这样的火力,大清的骑兵完舍没有用处,大清以弓马定天下,失去了弓马的威力,大清还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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