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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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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虽然有些遗憾,却也没有什么办法,别人不上当,他能怎么样呢?

    “恩,就这样吧!”杨健最后的拍了板。

    作为副所长,派出所自然要安排住的地方,镇上,柳罡也有了一间房间,只是,那房间比法院的房间还要糟糕一些,一楼,屋子背后大约一尺远,就有着另外的一排房子,将房间的光线挡了个严严实实,房间不仅阴暗,还很潮湿,走进屋子,地上湿漉漉的,仿佛刚刚的撒了水,房间空间也很小,不到十个平方吧,一张木架床,四只脚看上去都不像一个年代的,木架床上,竹编的垫子上,铺着一床有着一些历史的棕垫,还有一张三只脚的小柜子,柜子缺的一只脚,乃是用砖块垫起来的。

    看来,这些人还真不欢迎我呢!柳罡看着自己的房间,心底嘀咕着。

    “柳所,派出所就那么几间房子,都住的有人,这间屋,原来也是肖政委家的厨房,昨天才腾出来的……”带着柳罡看房间的后勤李小花有些忐忑不安,李小花可一点都不小,都已经四十多了,个头也比较高大,一米六五以上,和她的名字一点都不相称。

    “既然是肖政委的厨房,那我怎么能够占用,”柳罡摇了摇头,“李姐,你看这镇上,有没有房屋要出租的,最好是二楼,稍微清静些更好。”

    “如果柳所不住这房子,丝绸厂那边还有一套房子,那倒是比较符合柳所的要求,是一套母子间,就是那地方在镇子外,有些偏僻,而且经常遭贼,不知道柳所……”李小花有些忐忑的道。

    “哦,离镇子有多远?”柳罡道,能够不出房租,那当然也是好的。

    “其实也不远,从这里走路也就十五分钟,快一点恐怕七八分钟就到了。”李小花道。

    “那行,就去那边吧!”十五分钟的路程,柳罡还是能够接受的,遭贼,他倒是没太在意,他也没啥东西好偷的,再说了,他好歹也是一个副所长,要是害怕小偷,那就是大笑话了。

    路上,柳罡也才知道,那丝绸厂早就搬到了县里,厂房都已经撤除,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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