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野兔慢慢渡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她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当做好向前扑的准备时,只听“嗖”的一声,从她头上飞过一支羽箭,“噗”!,利器入肉的声音。
野兔瞬间倒在地上,蹬着四条脚,孟蝶怵在原地,一时间思想停止了转动。
这时,一阵马蹄声转来,一骑马男子,从她身边驶过,眨眼之间,野兔己落入此人之手。孟蝶回过神来,怒视此人,但瞬间,她的脸色变成了惊鄂。
来者正是孟蝶昨日所见的红衣少年,赵雍。
而赵雍瞧着孟蝶也忆起是昨日为他指路的小儿,突然一晒,一口白森森的牙齿露在她的眼前,让她想起了一句广告词:我们的目标,是没有蛀牙!
孟蝶吞了吞口水,想笑,但的确笑不出来。心里却想着:此妖孽长得好看也就罢了,然而其笑容也如此迷人,与阿止有得一拼。
孟蝶站在一旁,低眉垂眼,鼻涕虫更是吓得坐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只听赵雍笑言道:
“刚才是汝所歌?”
孟蝶似做紧张的摇摇头。
“哦?”赵雍不相信,他挑了挑眉,上下打量起她来,一双眼睛透着精明。
赵雍又道:“汝为何名?”
名字?自从来到的这些日子,她还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大家都喊她“娃”,难道,这就是她的名字?
孟蝶不由得小心翼翼的愣道:“娃!”
“娃?”赵雍听完,即使哈哈大笑起来,整个广阔的草地,只听见他一人的笑声,他身后的众人都木着脸,跟雕像一样,不言语。
孟蝶讨好的陪着笑,她也知道这名不怎样。
瞧着孟蝶的傻笑,赵雍突然收起了笑容,不再言语,看着小儿小心翼翼的样子,暗忖,小儿明明胆大如虎,昨日搜索于众尸之间,然而两次之见却又总是一幅小人姿态,刚才明明是她所歌,却又否认,此小儿颇疑,却又找不出破绽,赵雍再一次深深的瞟了她一眼,此小儿打扮是为野人,然言语之间又不如平常妇人般的无知,定要好好查查此人身份。赵雍边思边脚夹马肚,从她身边缓缓驶过。
孟蝶松了口气,退让一侧。
然而她却偏偏瞧见了挂于马侧的野兔,孟蝶好一阵郁闷,俗话说,常处于饥饿状态的人,思想有时总会堵塞。孟蝶就是这样,她猛的抬起头来,直视赵雍的背影,有些不好意思的言道:
“大王,请把猎物…赐给小人吧。”
赵雍转身过来,瞧着她,就连众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
他挑着眉,高傲的言道:
“为何?”
孟蝶脑子里转了转,朝着他深深一拜,大敢言道:
“若非大王出现,此乃小人囊中之物。昨日小人曾为大王指路,今日还请大王以此物相赠。”
这明明是在邀功呀。
赵雍听了,了然一笑,却也不以为然,
“此猎物是吾所得,怎能随便赠予?”
“这…这?”孟蝶一时接不上话来,脸上一愣,突然又想到了什么,言道:
“大王,吾有一言,若合汝意,可否赠之?”
赵雍听言,眨了眨眼,颇为好奇,不仅言道:
“汝有何言?”
孟蝶为了能吃上兔肉,豁了出去,也不管接下来的话是否得当,于是说道:
“今晨,吾见赵兵路过此地,恐对大王不利,若大王欲败赵兵,可联合众胡,化整为零,迂回克之。这里顽山连路,怪石嵯峨,树木蒙耳,藤萝翳郁,正是伏击的好地方,呵呵。”
孟蝶笑得贼贼的,在她认为今晨的赵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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