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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5章 新帝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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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采用同样的方式。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事实上,这项制度并没有任何的激励作用。

    新帝国决定取消所谓的勋。

    以皇帝为首的封建国家体制,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操有对一切臣民生杀予夺的大权。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皇帝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

    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审议机关与行政事务机关是分工而又合作的。政务机关和事务机关的职责是很分明的,监察机构也很完备。此外,还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品阶勋爵制度。相关典籍记载: 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覈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

    这套制度在当时来说,还是比较先进的,新帝国决定继续采用。

    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唐代的职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使职差遣”逐渐侵夺了原来职官的权力,新出现的一些使职,使得原来的一套官僚体系发生了紊乱。他们占据了中央与地方的大部分权力。当时的局面,正如李肇《唐国史补》所说的“为使则重,为官则轻”。

    这个不规范的制度,给帝国的行政机构运转,带来了很大的弊端,有些地方的行政体系因此瘫痪。比如说,你是某县的县长,本来权力应该是你行使的,但是突然有一天,另外一个人来了,拿着上级领导的旨意,说是要代替你行使权力,但是,你的县长职务,却也没有撤销,你和他相互扯皮,这样自然会出问题。

    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有时候甚至来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数个甚至是十几个。例如有些比较富裕的县,往往有多个权力相同的人。比如说,省长派个人来,省委书记随后也派个人来,最后副书记什么的也插上一脚,市委书记、市长什么的,也派人来凑热闹,于是一个县,往往有好几个权力相当的人,大家互相斗法,争权夺利。神仙斗法,小鬼遭殃,治内的百姓自然是苦不堪言。

    现代人觉得很荒唐,但是在唐末,却非常普遍,结果导致原来的县长,根本无法行使权利。这种制度,给了高官收了贿赂的最好途径。只要有钱,随手给你一张纸条,你就是一个县的高官了。至于这个县有多少高官,那就难说了。穷的县,可能只有几个,富的县,可能有几十个。

    在宦官当道的时期,宦官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绕过正常的行政体系,给地方安插多余的官员。因为他们的行为,往往会受到正直文官的制止,他们想要通过正常的途径安插官员,是非常困难的,于是,“使职差遣”就成了最好的借口,尤其是涉及到有油水的地方,更是泛滥成灾。

    这些官员不学无术,yy好色,只知道拼命的为宦官搜刮钱财,鱼肉百姓,真的是一点正经事都不做。伟人曾经说,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做好事。这句话在唐末要倒过来说:“做一件坏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做坏事。”但是,不少的冗余官员,的的确确就是一辈子都做坏事的,所以黄巢起义才会入井喷一般,席卷全国。

    因此,新帝国首先要规定的,就是严禁这种现象的发生。

    凡是没有列入正规编制的官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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