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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最强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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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附体。

    标枪和短剑是罗马军团士兵通常携带的重要兵器,他们的使用加上组成分队,使罗马军团的战斗力大为增强。

    罗马人的这份凶悍其实倒是与秦军士兵有异曲同工的地方,在战场上,以斩杀敌卒收集头颅作为邀功凭证的秦军将士在血腥杀戮方面,只会比罗马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长平一战,白起坑杀赵军四十五万,使得关东六国闻秦军而色巨变,由此,每与秦军对阵,未战而先胆怯。

    在新秦统一的过程中,傅戈所率领的这一支秦军经历过的大小战役可谓不计其数,尤其是在最初的那段日子,东阿、雍丘、巨鹿哪一仗不是尸堆人海里走过来的,在如此艰难处境下生存下来的一支军队自然不会缺少血性,缺少与敌比拼毅力的信心。

    因此,前面提到的孰更强孰更厉害的问题,若是由秦国将士来回答,那很简单,大秦。同样,换到罗马军队中的任何一个士兵,他们的回答也一样肯定。

    当然,大话人人会说,真要打起来,理论上的分析不过是参考,一切还要依靠将帅的谋略、士兵的骁勇和临阵的应变等等诸多方面的比拼。

    就算某一次交战一方胜利了,也不能依此断定另一方就完全不行了,因为战场上任何一丝变化,都有可能改变战局的进程。

    因此,一个睿智的统帅,在战前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计算好自己的优势与长处,并将他们发挥出来,另外,就是尽可能的让对手在不适应的环境下作战,在这一点上,在适才的大海战中,傅戈无疑干得相当的漂亮。

    在历史上,秦军与罗马军队是没有机会相遇的,在同一个时代的两个最强盛的帝国究竟谁更加的强大,谁的军队更加的厉害,这个问题曾经让许许多多军事爱好者争论不休,而今,当历史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转变时,这个问题终于不再是问题了。

    经过一整天的激战,海上的罗马舰队吃了大亏,不得已的马尔克卢斯只得下令剩余的三万二千余士兵登岸,同时,为了扩充声势,罗马人连六万多划桨奴隶也一起集中起来,编入到战斗序列之中。

    浩浩荡荡的十余万大军杀将上岸,就算是压也把柔弱不堪的埃及王廷给压垮了,亚历山大里亚的富庶繁华、金银珠宝,开罗城外金字塔里的法老遗珍,这些都让罗马人心动不已,反正都是吃了败仗,回去元老院也不会饶过自己,莫如干脆就在埃及好好的杀他一个痛快,若是能趁机将埃及给占了,到时,马尔克卢斯将军就是埃及的总督,而其它人也一样吃香的喝辣的。

    抱着这一个想法,罗马人弃了战船,争先恐后的上岸了。然而,等到马尔克卢斯真正将部队带上岸时,他发现自己错了。

    错得太过离谱。

    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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