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小子可不能过河拆桥啊!”
杜弘毅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精神矍铄的老年少将,年龄似乎比陆兴龙还要大上那么几岁。阿甘泛白的银丝还夹杂着一束束白发,虽是暮年,但却丝毫掩饰不了那身上的气势。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杜弘毅知道,这些从炮火中走过来的红色军人都是一心一意地为国家,为人民服务。那么眼前之人的“志”。自然就是为了泱泱华夏的繁荣昌盛而坚守一方,力保太平。
“哈哈,老谭,你怎么没打招呼就过来了?没看到我们自家人在道家常吗?”
陆兴龙没好气地瞪了这个一如既往地冒冒失失的老伙计,几十年来,这伙计就没变过。
“嘿嘿,是吗?只听说你有个好闺女,可没听说你有个儿子啊?”谭海秀意味深长地看着陆兴龙旁边的杜弘毅,其实他心里早就清楚杜弘毅是谁。
“哼哼,没儿子,女婿不行吗?”看到老伙计的打趣,陆兴龙忍不住回言道。
“爸,你说什么?”这小旁边的陆海莎不依了,她没想到自己的父亲这么直接,竟当着别人的面说了出来。
“哈哈,这个是莎莎吧?女大十八变啊,你谭伯伯上次见你的时候还穿着开裆裤呢?”谭海秀看着眼前穿着迷彩服的陆海莎,心里暗暗感叹时光的流逝。谭海秀十几年前见到陆海莎时,还是陆兴龙宴请他去湖北军区参加陆兴龙升为副司令的亲朋会。这一转眼,十年如弹指一挥。
“哼。”陆海莎听到谭海秀竟然说自己小时候的事,暗想这什么谭伯伯也太不正经了吧,像小女孩般撅起了嘴。
谭海秀没有继续打趣陆海莎,而是盯着这个难得见一面的老伙计,幽幽叹道:“老陆啊,时间就是白驹过隙啊,一转眼我们都是快要进黄土的人啦!”
“得,你这大老粗什么时候变得文艺起来啦?”陆兴龙没好气地白了谭海秀一眼,当年参战时,他和谭海秀都是在一个团的副团长,那可是要各自领兵作战的时候。出了问题是,两人就互相帮助,是以成了炮火中走过来的至交。在陆兴龙的印象中,可从来没有听到谭海秀会说什么文艺范的话。陆兴龙曾经还打趣过谭海秀的名字文艺,而人却是个老粗。
“咳咳,我老谭岂是粗人,当时不过是时势罢了,你一听我的名字就知道我是个文艺人士了!”谭海秀尴尬地掩饰道,并不是说他如今开始附庸风雅,而是几十年的太平让他的晚年自然而然接触一些诗词歌赋什么的,来修身养性,就比如陆兴龙喜欢喝茶一样。其实谭海秀如今的确是很努力在学习着文化知识,并不因为自己年老就放弃。没有战争以后,他才发现文化知识的魅力,多次埋怨那些天怒人怨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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