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十四章 当铺奸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剑的价值还是及得上一块晶石的,贾胖子都说值得,木木自然二话不说便换了下来。因为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东西,用来典当是最合适不过的。

    一看到这飞剑,胖子的眼中冒出了丝丝精光,有点不敢相信地对木木说道:“这位客人,你想典当这把飞剑?”也难怪胖子会有这种难以置信的表情,一把合适自已的好飞剑不但可以大幅度提高修真者的实力,而且战斗飞行都是不可缺少的法宝,相当于修真者的第二生命,没有人会愿意把自已的第二条命给当掉的。胖子的这家店虽然收到过不少法宝飞剑之类的,但是如此精美的上品飞剑还是第一次见,难怪胖子会不敢相信了。

    “嗯。”木木点了点头,这飞剑虽然精美,但是对他用处不大,他已经有了托木须老哥的极品血光剑,再加上平时他就很少用飞剑,而且同样的飞剑他还有二十多把,当掉一把不会有问题。

    胖子眼中闪过一丝不可察的狡黠的光芒,这神情转眼即逝,木木并没有发现。只见胖子脸上露出有点为难地表情说道:“这位客人,你是知道的,飞剑这种东西很讲究主人的属性和修为的,好的飞剑没有足够的实力去驾御也是没有作用的,你说是不是。”

    木木点点头,这点他很同意,没有足够的实力,根本就发挥不了飞剑的全部实力,而且对主人的属性也有要求,如果属性不对,根本驾御不起来,如果属性相克的话,那后果就更严重。

    见木木认同他的话,胖子接着说道:“所以说这把飞剑再好,也是对有实力同时也是相同属性的人才有价值,对其他人来说是一点作用也没有。你也知道的啦,现在那些有实力的人物那一个不是从小就炼制自已的飞剑,用久了顺手了,而且有感情能与自已配合起来,所以很少人会转用别的飞剑,对吧”。

    好像有点道理,木木不经意地微微点了点头,茫不知自已在不经不觉中已经被胖子误导了。胖子察言观色,不给木木思考的机会,接着说道:“不如这样吧,飞剑我们就收下来,折价十万元,期限是一个月,你看怎么样?”边说边露出为难的神色,似乎对这定价有点不乐意的样子。

    木木没有想这么多,见胖子一付为难的样子,木木连忙点头说道:“那好,就这样吧。”

    见木木同意了,胖子连忙递过来一张由另一名店员写好的当票,指着下方一空白地方对木木说道:“在这里签个名。”

    木木大意地看了一下当票的内容,上面写到:典当六寸长半寸宽,剑柄雕花水性飞剑一口,当价十万元,典当期限一个月,一个月内可自由以当价百分之一百二十价值赎回,如一个月之内飞剑在本店丢失或损坏,本店按当价赔偿。一个月内不赎回,飞剑所有权归本当铺所有。

    当票的内容似乎很合理,不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其中的幻虚。第一,物品描述模糊,只是说了体积和剑柄雕花,没有写明飞剑的品段,如此一来就算拿一口下品飞剑出来也是合理的。第二就是期限太短,当铺一般都有一月期,一季期,半年期,一年期和五年期几种期限,当价了各不相同,一月期最高,五年期的最少。第三,没有预估价格,这种上品飞剑的市场价起码一百五十万以上,预估价格应该在一百万左右,如果期限之内在当铺里丢失或损坏,当铺必须以预估价赔偿,而不是以当价。

    可是木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粗略地看了一下没看出什么毛病来,顺手便在当票下签下一个‘林’字。林是木木的本姓,他的全名叫林枫,代表着以前的岁月。为了忘记以前不悦快地回忆,上了天籁峰后他才改名为木木。现在不能用木木这个名字,只好用回原来的姓。写下这个林字,木木的脸上一阵黯然,显然想起了以前的日子了。

    胖子站在木木旁边,表面平静,但是额头微渗的汗水还是显示了他紧张的心情,见木木终于在当票上签上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