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汐兮怎么也没想到,因为她那张脸,她很荣幸地成为威远大将军的头号公敌。
何平生一生杀敌无数,身上那股戾气几乎造就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本就看不起女人,又手中掌有尚方宝剑可先斩后奏,一怒之下,也不管她是什么身份了,就打算宰了她,再去跟皇帝请罪。
这年代,女人本来就不值钱,他就不信皇帝为了一个女儿,甘愿放弃他这个镇国大将!
于是他的有恃无恐的追杀,让林汐兮尝尽了苦头,踉踉跄跄逃跑,甚至白天都不敢出来,何平生的那帮手下,可没有谁是吃素的,一身武艺高强,又有沙场杀敌的经验,只知道服从命令,逮到她可不会手软。
“呼,累死我了!”天色近晚,林汐兮惨兮兮倚着一棵大树直叹气,浑身的衣服被树枝钩挂,几乎还原原始人的模样,脸上以及手臂等露出来的肌肤,沾染上暗黄偏黑的色泽,头发也乱蓬蓬扎成一堆,若说她是从猪窝里滚出来,也该没有人会怀疑。
“要早知道是这个下场,我当初还不如嫁给他。”林汐兮悔恨扯着那顶乱发。
谁知道有一个作为沙场英雄父亲的汉子,胆子居然那么小,小到看到一张脸,都能被吓死?
这么想着,对自己这张脸,愈发沮丧了。
她仓皇逃跑,身上没带什么值钱的东西,这几天下来,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昏花看不清楚东西。
颓然坐在地上,饿得抓过一边的小草,往嘴里嚼了嚼,青青涩涩的味道充满整个口腔,她竟然都觉得很美味。
没办法,饿极的时候,还管那么多,这两天她走在深山里,没有找到果子吃,她连树皮都啃了。
“哗啦啦……”闭眼养神,忽然听得前面传来阵阵清脆的水声。
“有水。”林汐兮睁开眼睛,双目一亮,伸出舌头舔舔干涩的嘴唇,周身猛然有了力气,一鼓作气朝水源发生处跑去。
没有事物,喝点水也不错,至少能解解渴,缓一缓饥饿。
好在老天并没有真心想为难她,走了几十米,果然看到一条清澈的小溪,流水欢快往下流淌,哗啦啦唱着清越的声音。
林汐兮没有犹豫,冲过去弯腰一连喝了好几大口水,方才松口气跌在地上。
摸摸鼓鼓涨涨的肚皮,仰望着天……好吧,还是很饿,非常非常的饿。
摇摇头,努力甩去脑海中的念头,因为碰到水,身上的那些污垢黏在皮肤上,愈发难受校花都爱我:叛逆学生。她素来爱干净,这一连好几天不洗澡,早就受不了了。
转头四下张望,这个地方极其偏僻,根本少有人烟,那些追兵被她甩开,一时之间也追不上来。
想了想,就跳到小溪里,大洗特洗。溪水不深,如果不往深处去,也就才能没过腰。
粘黏物被洗去,又还原白皙细腻的肌肤,果然洗干净后就是爽。她把头发也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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