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剧,完全是由手中的笔来控制的,而关于他心中的画早就勾勒好了。
叶恋惜站在镜子前。就像从画中走出来的女神,美得不像人。
任小野羡慕的流口水,上帝需要多长时间的准备才能造出这么漂亮的女人来。
“小野。这件好看吗?”她转过身,灿烂的笑着。
“好看,我感觉恋惜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吗?”叶恋惜自豪的笑笑。
“真的。”任小野看着镜子中那完美的人,洁白的婚纱就像天使的礼服,她在想。有一天,当她穿上婚纱的时候,不知道新朗会是谁。
叶恋惜试了一件又一件,有钱人就是好,连订个婚也要这么讲排场。
面前人欢呼雀跃,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因为她要嫁给她爱的人,尽管试婚纱是件很麻烦的事,但她依然从始至终都保持着笑容。如果不是因为爱情,还有什么能让人如此有耐心狙击南宋。
而自己的爱情在哪里?
叶恋惜选好了婚纱,店员马上送去给设计师订做。她又拉着任小野去吃饭。
吃饭的时候,凌殇宇沉着脸问:“刘伯,任小野呢?”
刘伯急忙说:“少爷。她被叶小姐叫走了。”
“哦”凌殇宇应了声,拿起筷子夹起一口菜放到嘴里。只是咀嚼了两下,目中突然发出一丝光亮,放下筷子说“阿风。”
“哥”一声清脆的呼唤自身后响起,紧接着便有一双手捂住了他的眼睛。
“阿风,是你吧”凌殇宇的嘴角明显有了笑意。
凌风开心的笑着,转到凌殇宇面前,歪着脑袋说:“哥,我做的菜好吃吧?”
凌殇宇有些惊讶,在他的印象中,阿风应该还是个和任小野差不多高的小男孩,但此时长得已经快有他高了,而且除了大体轮廓没变,五官身材都有极大的改变。
“好吃”凌殇宇有些激动的说“还和几年前味道一样。”
“哥你喜欢吃就好,我天天给你做。”他坐到凌殇宇身边,往他碗里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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