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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诺然和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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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只是看着怀抱中的我,什么都没有说。

    于是大家便试着让他照顾了我一天。

    烈的性子不是太好。若是有什么不喜欢的,他一定会断言拒绝的。大家都没想到他竟然没有拒绝照顾我。

    再于是,第二天阿忠就如法炮制地让他带了我一天。

    效果同上。

    烈是个极细心的人,照顾我照顾的很好。我在他怀里不哭不闹的。而他就用那双大眼睛看着我,似笑不笑。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大家都说,烈是块料。

    我总觉得这是对烈的侮辱。

    烈不以为然。

    而我呢,平日里对别人冷得像是块石头。只有在烈面前,我才会像是个孩子。

    “以后就算生气也得把饭吃了,吃干净了。要是因为那小子伤了你自己,我可是会非常生气的。”烈说。

    烈说话一向很干净,却总是有点像是下命令式的。

    我点点头。

    很难以想象,烈是怎样平日里耐着性子和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人沟通的。

    虽然我的衣食都是母亲照料的,可是其余的时间都是烈和我在一起。当然外加几个丫鬟。

    我走路都是烈陪我学会的。

    他教我的时候,一直站在我的前面,对我说:“冉裳,再往前走一步,我在这儿呢!~再往前走一步!~”

    于是我听着他的话,鼓足勇气,挪了挪脚丫。果然我走了过去,左斜一下,右偏一下,终于快到他跟前了。步子没迈过去,就往后倒了。

    有烈在,他怎么会让我倒呢,于是我被他抱了起来。

    很生气地撅着嘴,烈却笑得像什么似的。

    “你可算是会迈步了!~”烈说。

    诸如此类的,我学写字,学弹琴,学唱歌,都是烈启蒙的。

    家里本想请一个私塾先生的,可是烈的功课一向很好,烈说这里用不着先生,他就可以负责了。

    家中除了主子,管家就是最大的。

    再一点,烈本身就是我的管家,照顾我是理所当然。这既然是烈的决定便是没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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