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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舒县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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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闹市街头闲逛吧。

    汉承秦制,地方行政区划分为郡、县两级。汉武帝分天下为十三州(司隶、豫州、兖州、青州、徐州、冀州、荆州、扬州、益州、凉州、并州、幽州、交州),各遣刺史一人以六条察事。

    汉朝规定,刺史只能纠察秩比(俸禄/工资)六百石以上的官员,不允许刺史问难下级官吏。刺史所纠察的范围,也只能以六条诏书为限。如果刺史纠劾超出诏书范围,不但不能纠劾成功,自己还要以越职的罪名被罢免。可见此时的州还只是行政监察区域,不是一级行政地方。

    汉末,因黄巾军暴动席卷全国,不得已之下,朝廷方才给各州设立州牧,授以实权,统一军政,以便于打击黄巾军,从而养虎为患,各地州牧已逐渐地成为一方军阀,对中央皇权形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导致了这乱世群雄并起的局面。

    舒县,归庐江郡管辖,是庐江郡的郡治所在地。

    而庐江郡,属于扬州区域,区域内的郡还有九江郡、丹阳郡、吴郡、会稽郡、豫章郡。

    夷洲(今台湾)孤悬海外,当时也应属于扬州区域内。

    此时的扬州州牧为刘繇。

    舒县闹市街头。

    熙熙攘攘的人群,川流不息,今天是赶集的日子,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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