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这是李白《长干行》里的一段,李白的诗我几乎都很喜欢,这大概跟我很喜欢他那狂傲不羁的性格有关吧。
就连秦桧那样的人,都有几个朋友呢,更何况我们,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段关于青梅竹马的记忆吧!
我有两个特别好的哥们儿,因为关系特别铁,所以在这里我给他俩起了个特帅的艺名,一个叫清风,一个叫明月。
这俩人都我是从小时候幼儿园尿床就开始认识的,其亲密程度可见一斑。
基本上,我那点丢人的事,没有他们俩不知道的,那时候在他们眼里,根本没觉得我是女的,说来惭愧,想当年上房揭瓦砸玻璃,没有我不干的,想把我当成女的,属实有点困难。
我一直觉得,即使我隐藏的这么深,仍然像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闪闪发光,当然,这是我单方面做的认可,而事实上,对于明月喜欢我这事,大家给的解释都比较诚恳,也比较含蓄,他们都说明月肯定是眼睛被狗屎糊住了。
当然,我也没认为明月真的喜欢我,我一直以为他逗我玩呢,谁能想到,这一逗就是十多年。
我不认为明月喜欢我是有根据的,当别的女孩子都扎着辫子穿着蕾丝长裙时,我正满头凌乱短发,穿着背心短裤在操场上疯跑打球呢,裸露在外面的皮肤被晒的那叫一个精神,整张脸上别的不显眼,就看见一口闪亮的小白牙了,晚上看见都慎得慌。
明月第一次鼓足了勇气跟我表白的时候,是小学四年级,他在好兄弟清风的陪伴下,把我约到家附近的广场上见面。
明月支支吾吾了半天,才磕磕巴巴的说:“默,我喜欢你。”
我盯了他半天,异常严肃的问他:“明月,你是不是要找我借钱,跟你说实话,我也没多少零用钱了。”
明月纠结了一会,帅气的小脸上满是便秘的痛苦,他咽了咽口水说:“默,我说的是真的。”
我掏了掏兜,将仅有的零用钱全部放在他手上,豪气万丈的说:“我就这么多了,我再问你一遍,你是不是要找我借钱。”
明月盯着我,愣了半天,见我明显有了要收回钱的打算,终于痛下决心的说:“对,我是要借钱。”
“早说不就完了嘛。”我将钱塞他手里,就屁颠屁颠的回家了。
虽然表白失败,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三个人的感情,我们三个人依然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去打球,一起去水库玩水。
当然,在我妈妈看来,那不是玩水,是玩命,我因为总偷偷跟他们俩去玩水,所以不止一次挨打,想想真是个悲催的童年第六神座。
初中毕业那会,爸爸实在看不下去我野小子一样的行径了,他希望我能修身养性,虽然这根本就是异想天开,在我抗议无效的情况下,我被扭送到了乡下的姑姑家,并且悲惨的待了一个多月。
在乡下那会,我每天的乐趣就是躺在葡萄架下数脚趾头,简直无聊透顶,姑姑家的姐姐是老师,对付小孩子那叫一个手段高明,见我天天苦着脸要回家,就循循善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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