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翼翼地一路护送回公爵府。既然人们那么以为,事情也只有这样去演示。
人已经接到了,两个人很有默契,互相之间没看上一眼,也没说过一句话。反而刚一见面,她就用虚弱的声音急不可待地问她妹妹,一个月前那个来公爵府报告的年轻人在哪里。在她心目中,那个士兵比她的未婚夫重要一百倍。这令克劳维斯更愤怒,但他不是嫉妒,在他眼中他未婚妻或者说任何一个女人都只是一种道具而已,只是她的这种态度说明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他不如那个士兵。
哪一种角度他不想去计较,他只是不允许一个低贱的乡下佬在任何一个方面有超过他的嫌疑。我是最强,最完美,最厉害,最顶尖的人。这个概念在他脑筋里早就生了根,而且也是他的骄傲。他实在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也很容易烦,很容易生气。
也许那个该死的士兵会借这个机会来接近她呢。那就可以当着她的面,把那家伙的手脚一只一只地割下来,让她好好看看到底是谁更不容忽视。克劳维斯这样想,试图赋予这个让他心情糟糕的无聊行动些许意义。但他也知道,这也只是自我安慰性质想一下而已,无论如何,那个士兵没有蠢到这个地步的。
“姐夫,你注意到那些女孩看你的眼神没有?”克莉斯正用她所形容的眼神看着克劳维斯,兴奋地举报同行。
“恩。”克劳维斯专心在自己的思考当中。
“不要总是那么酷嘛。”克莉斯的眼神更深入了一层。这个女孩是他未婚妻的妹妹。十七岁,有着和她姐姐相似的容貌,而且更漂亮,是王都内屈指可数的美人,性格则是典型贵族女孩特有的轻浮和不知所谓。
像所有家庭里的小女儿一样,她很得父亲的宠爱。而且当她出生之后,公爵也就没有太多的时间花在教育子女上了。和其他贵胄子弟没什么两样的成长环境,也就成就了没什么两样的性格。前段时间她自己居然要求去魔法学院学习研究古籍,不过看样子只是为给自己增加些高尚意味的光环而已,并没什么实际的意义。
克劳维斯有时候很奇怪公爵大人为什么不把这个女儿嫁给他。这样幼稚肤浅的女孩很容易把握,他对付起来轻车熟路,而且无论对公爵大人还是对自己也都方便得多。
后面的车队突然传来一阵骚动。“有个人想去爬小姐马车,被我们抓了下来。”一个卫兵过来报告。
这个报告让克劳维斯的突然想起刚才还只是臆想的一件事,一种巨大运气的预感涌上心头,他策马过去。
几个士兵正扯住了一个全身都罩在一件斗篷中的人。这是个驼背,好象还是个瘸子,穿着一件像有几百年没洗过的斗篷,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这是个在阴暗的地下室里从事些古怪工作的人。
克劳维斯仔细地看着,他突然发现这件斗篷穿得其实是很好的,刚好可以把这个人所有的身体部位都隐藏在下面,即使站在对面,你也很难看到里面的脸,甚至连体形也在斗篷的作用下模模糊糊。
克劳维斯下马,眼睛盯着那张淹没在斗篷阴影中的脸,好象要把里面的每一个细节都用目光刺得稀烂。
他一步一步地走到这人的前面。每一步都很慢,很稳重,仿佛面前的是个好不容易才从时间缝隙里出现的鬼魂,稍有些不慎就会又烟消云散到空气中去。
他手缓缓握住了腰间剑柄,一个字一个字地命令:“把他头上的东西拉开。”在这个距离,他有把握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再逃掉。
斗篷拉开,先有反应的是拉斗篷的士兵,立刻被吓得向后跳了一步。
这只张很不适合出现在光天化日下的面孔。五官像被一锅开水融化后胡乱用手捏着重新凝结起来的,又像是一个劣拙的泥塑师不满意自己的作品,随手在原本就丑陋的脸上再按了一把。还有一片一片紫红的肉瘤油光可鉴,涨得好象立刻就会爆开,飞出热呼呼的脓血。“是山德鲁老头的驼背助手。”卫兵里面立刻有人认了出来。
克劳维斯仔细地把这张脸从上到下的扫了两遍,找不到一丝与预想中那个面容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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