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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章:拆迁与上访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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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并开会要执行全部拆迁,补偿标准还是按照原来拆迁的办法,一处宅基和房屋补偿只有五、六万元,谁能住起楼房呢?因此想让你给写份材料。

    大鹏说:“写材料是为了啥?告状,告状就是告证据,你们有证据吗?”

    有人说:“现在村干部开会动员要拆迁,那我们怎么办?只有上告。”

    大鹏说:“告什么?补偿不合理?那你就不签字、不给他宅基证嘛。”

    有人说:“我们庄有一个买了楼房但拆迁没签字的,让村干部打得满脸是伤,他跑到济南哥哥家避难,结果村干部把他家强拆执行了,东西还压在废堆里,老百姓斗不过当官的。”

    大鹏说:“那你们还写什么材料告什么状?你说的那家为什么不挂110报案?他为什么不告状?你们说得再多那不是证据,没有事实证据的我不能给你们写任何材料。是你们开车来说是侯庄人,我怎么知道你们就是侯庄的?只有你们的身份证和事实证据我才能办到,否则一律不写。”

    三个人扫兴离开开车走了。大鹏又接到明明在化工厂工作时打来的电话,他是院里华阔齐的大公子,在电话中介绍订婚未娶对象家发生房产纠纷。但是他怎么也说不清楚,又让她对象介绍还是说不清楚,决定她父母在第二天中午在县门市房见面。

    第二天,明明对象和她的父母来到门市,她父亲格外热情的点烟述说着,根据案情的发生必须要经过法律诉讼解决问题,但大鹏提议不要随意的拿出证据,最好是以复印件打官司,并用电脑为之打印了诉状:民事诉讼状

    原告:刘延海、男、汉、372525195……、东城县陈集乡胡庄村村民。

    被告:刘延春、男、汉、372525195……、东城县陈集乡胡庄村村民。

    案情:遗产纠纷。

    请求事项:1:依法裁定原告弟弟刘延清遗产归属。

    2:被告承担影响原告拆房再建工程经济责任。

    3:认定原、被告赡养老人责任义务。

    4:一切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原告家后连着的是二哥刘延清的住宅,面积不到3分宅基地(宅基证为据),院子里有四十年前的土房四小间,因其多年有病是原告及家人照顾护理,于2012年4月5日医治无效病故。

    因二哥刘延清独身一人,生病医疗也是原告承担经济费用。二哥病故后原告把被告(原告大哥)及院里多人请来商议料理后事。是被告提出由原告负责丧事,刘延清的财产归原告享有,老母亲也由原告赡养,被告不承担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原告的儿子领孝出丧。

    2013年10月,村委会通知沿路住户,为改变破旧房屋建新屋打造环境。邻居都已经拆旧换新房,村委会再来动员,原告请来拆建队施工。

    2013年10月15日,正当施工队拆土房之际,被告往房下一坐阻止拆房。原告与被告交涉也无济于事,后找中间人说事,被告说是几十年前盖屋时他出过力,并狮子大张嘴要原告给他十万元。原告请求村干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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