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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章:化解矛盾树立华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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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支持,有的简单沿用上届工作组的处理结论;对上访群众不够耐心、细心,造成思想隔阂,容易激化矛盾。通过调研分析,避免了工作误区。

    妥善处理“焦点问题”是化解矛盾的基础华庄村群众上访反映最集中的焦点就是村干部的**问题,东城县院新组建的工作组决定先从这一块入手,但华庄村的帐目经过数次审查,帐面漏洞早已被人为处理、涉案人员反侦查能力较强,案件初查一度陷入困难,工作组干警背水而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经过三个月的深挖细查,终于查实了原村委委员华某涉嫌的经济问题,并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侦监部门提前介入,从快批准逮捕了华某,公诉部门实行公诉引导侦查取证,保证了案件质量,最终华某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通过办理华某一案,使群众对检察机关产生了信任,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基础。

    除村干部的问题外,对群众反映的其它“焦点问题”,如土地补偿金的领取、保管和发放不透明等,东城县院积极协调企业和党委政府,确定由工业园区管委专人专职该项工作,使这一容易激化矛盾的问题得以解决,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不但敢于承担责任而且能够解决问题,从而在产生矛盾时愿意到县检察院反映,而不是再选择上访。

    在谈到如何在短时间内将华庄村的混乱局面初步控制住时,隋军检察长认为,就是要抓住焦点,不把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解决好,就不能取信于民,当然,帮助群众解决的这种诉求必须是合理合法的。

    创新工作机制是化解矛盾的“助推器”

    2009年开始,华庄村虽然再没发生一起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但村内家族矛盾、利益纠缠的混乱局面并没有马上改变,村内事务无人挑头解决。针对这种情况,2008年初,东阿城县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支持下,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选派院举报中心主任刘秀宪挂职该村支部书记。隋军检察长解释了当时这样做的原因:经过前期工作,检察机关已有很好的民意基础;华庄的村班子尚无法正常组建,村内矛盾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如果检察机关贸然退出,工作没有延续性,很有可能再次引发混乱;刘秀宪曾在家乡所在村担任过支部副书记,又从事过十年的公诉工作,农村工作经验非常丰富,利用法律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也很强。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减少矛盾“触点”,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稳定。”刘秀宪挂职村支部书记后,这样阐述“执政理念”

    为了减少群众对村内事务的猜忌和怀疑,刘秀宪不断消除党员干部、上访群众及村内其他群众之间的隔阂,同时,组建了由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共同参加的村务工作小组,其中就包括3名曾经的上访群众,村内所有事务都由工作小组集体决定,既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为日后正常的村委选举打下了基础。

    化工集团占有华庄村的部分土地,按照协议,2008年,该集团须在华庄村招录部分用地工。家家户户都想争到用地工名额,因此该问题的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成为新的矛盾激发点。刘秀宪一方面到化工集团进行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用地工名额,另一方面制定了公平公开的招录标准和条件。2009年底,90名青年到鲁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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