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各村盖几个楼看起来解决棚户区改造,当把旧房拆迁后仿佛是节余了大片土地,而那些孤零的楼房却成了实现机械化的障碍,是难以实现城镇化和公共事业配套管理的,可以说百无利而有其害。
如果集中建高楼实现规模不仅解决了以上问题,楼房下要开发地下资源,按照防空法建筑防空洞,可以做停车场、超市、银行等服务行业,战争时期或自然灾害发生还可以作为避难所,你应该提些宝贵意见。”
大国说:“有些人对楼房要造反,支书阔周这不要更改楼房分配方案吗?”
大鹏说:“造反与楼房分配是风马牛不相及两回事,应该扪心自问贪污了吗?只要问心无愧什么都不怕,如果重新拟定楼房分配可就乱中更乱了。在一年半前是让我打印并张贴了公告:关于华庄村居民楼购买条件等有关事项,已经村两委研究确定,并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现公告如下:一、购买条件:1、按华庄村土地使用证购买,一个土地使用证可购买一套楼房。
2、够划宅基条件而未划宅基的华庄村难村民(10岁以上)可购买一套楼房,需缴纳宅基费3000元。
3、华庄村纯女户(16周岁以上未婚者)可购买一套楼房。根据家庭具体情况,另行研究解决。
以上三个条件不能重复作为购买条件。
二、楼房交款:每套楼房预交款6万元,买车库、储藏室者各另交1万元。交款时间是2012年4月16日-25日,规定交款时间内未交房款者视为放弃购买。
三、楼房自住协议:华庄村居民楼只限华庄村民购买,严禁以各种方式进行买卖。交款前,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土地使用证,与村委会签订自住承诺书。如有发现顶名购买者,将对其停电停水,并处以每平方米1000元罚款,物业费加倍,罚款收入归村集体所有。经村民购买后剩余的楼房,华庄村将届时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处理。
华庄村委会,2012年4月15日关于这个公告开始有争议,华大岭提出有卖楼房者,每平方米罚款10000元,那是不切合实际的,也是我改成罚款1000元的。对于土地使用证也没要,自住承诺书也没签,目的怕影响村民楼房的预交款。”
自住承诺书我不是让你弄出来了吗,上面也说明只是看看土地使用证,大国说:“以证为购房凭证,土地使用证还是有自家个人保管嘛。”
大鹏说:“是啊,从那时开始,先后我们组织了三次预交款都没问题,现在要竣工了,你们又要改楼房分配方案,又让别人打出通知:根据上级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精神,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现就2012年村委公告规定的购房条件、价格进一步明确,具体通告内容如下:1、符合购买条件第一条条件的村民持有华庄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购买楼房者,购买价格为楼房建设所需成本价格(以审计价格为准)。
2、符合购买条件第2、3条条件的村民,未持有华庄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购买楼房者,无论男女,购买价格一律在楼房建设成本价格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另加500元,为实际购买价格。
3、根据2012年4月15日公告要求,符合购买条件的村民已经缴纳房款者,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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