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死骨,现在大家可都吃饱饭了,什么炒的、煎的、煮的、炖的、炸的、氽的、汆的、烙的、腌的等,可以说吃食真是丰富到难以想象的地步。以前大家都吃不饱饭,现在很多人都开始**了。”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话,大家说话时都笑着说,可以看得出他们是多么开心快乐。
夜独泓摸摸鼻翼说:“好啊,这孤城终于好起来啦,这一个城遭灾,就像是得病,现在我终于看到这病情好转了,真是有痊愈之势啊。”
孟海笑吟吟地说:“怎么样,有没有心情去打猎啊?去逮两只兔子吃?”
夜独泓说:“行啊,有什么不可以的,目前孤城有祥和之态,去逮两只兔子吃兔子肉,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桌子上的菜被吃个精光,馒头也被吃光,今天的饭菜和往常的一样,但今天的饭菜却格外好吃,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今儿心情好。岛主拿着一个盘子开始舔,他是过过奢华生活的人,现在却下作到要舔盘子,这的确有趣,岛主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普通人,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岛主说:“一个人对一顿饭的回味好与坏在于这个人的心情,而不在于他吃了什么,同样,一个人对一生的回味也在于这个人的心。所以人要修心,心决定行为,修心自然就是修行了,在修心的过程中,人的性情就会慢慢转变,达到更好的境界。这也是我从书上看来的,并不是我自己的见解,我只是觉得这说的很有道理。”
夜独泓拍了下岛主的肩膀,说:“我和孟海去逮兔子,你去么?”
岛主说:“你们去我也去。”
苏雨说:“你们去我就不去了,等割出净肉,我给你们做熟。”
三个人告别苏雨,去了山岭上。山岭上风大,沙尘随风满地走。孟海知道什么地方兔子最容易出没,就带着夜独泓和岛主往前去,他们来到一个特别荒凉的地方,孟海说这里兔子最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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