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养气功夫也将使他成为一个厉害角色!
杨涵瑶心里笑开了花,叶童鞋这可是你说出来得啊!看看在场之人,已有人脸上浮现怒色。敢质疑圣人提倡用“礼”之外的东西来治世?等着被迂腐者围攻吧!
不过嘛……这叶红泽倒是可用之才,能通过自己寥寥几句,就这么快找到重点,做出总结,不容易啊!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不少的读书人其实都是很天真得。
他们天真得相信着只有按照圣人说得去做,那就一定能得到一个大同世界。想法是不错,可惜他们忽略了人性,忽略了实际。
德的规范是为了法的约束,简而言之,人活在这世上就不能太自由。自由是有限度的,哪怕后世整天举着民主自由大棒的美国。
人一旦少了约束,就容易变得狂野,而社会也将会陷入混乱不堪。纯粹的以道德治世从来都没有过,只要人性中的欲还在,就绝对不可以将社会的和谐寄托在人性自我规范上。
中国封建王朝的统治者们不过用儒家作为掩护,为他们的专制统治提供了坚强的的后盾。
为此,他们甚至不惜曲解圣人的学说,反正古代也没标点符号,怎么断句还不是他们说了算?就像民可使由之这句,这样断句,怎么看都不像是孔子的本意。
一个处处讲究仁爱的人,怎么会说出这样强盗的理论来?至于儒家所说得天地君亲师这些不过是在阐述礼,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过是伦理上的东西。
而后面的统治者们却在此做了大量文章。这种伦理约束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性,于是索性随便一扯,来个顿悟啥得,又生出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些鬼东西来。
于是在礼教之上,就出现了明显的等级约束,进而出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封建律条。伦理的法制化,将一切封建礼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封建法律都披上了一层“外儒”的仁德外衣,使一切法律都找到了伦理依托。
从某种意义上讲,封建宗法社会的结构形态,正是外儒内法统治术的必然产物。翻开历朝历代的律书,可以发现,开头都冠冕堂皇地戴着一顶仁德的伦理样式的帽子。
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可以为统治者的包庇纵容犯罪留下后路,又为法律向每个社会细胞延伸提供了方便之门。只要是统治者不愿惩罚的人,皇帝或者地方官吏都可以轻松地“宥”之,给予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么做,不仅不会有“枉法”的责任,反而显示出统治者的宽厚仁慈,体恤下情。
而当作为社会细胞的家族出现罪犯时,统治者又可以将某个家族成员的罪刑放大为整个家族的罪刑:族内未能很好地执行礼教,以致出此败类!于是灭九族、连座等酷刑都可堂而皇之地用上,“满门抄斩”就是以此为依据得以执行起来的。
试想下,儒家的中心思想不是“仁”么?一人犯错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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