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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十四章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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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存孝没得选择,在李存孝心里,让父母的身体健康起来,比他去发展信徒,传播光明神信仰,还要重要得多。

    李存孝从巷头村骑着自行车到了枫叶镇,然后乘坐长途公‘交’车前往市里,光是路上就要‘花’上近两个小时的时间。

    “咦,李存孝是你啊,你也去市里吗?“

    刘燕岚惊喜的声音在李存孝身后传来。

    李存孝这下发现离他有两排座位,刘燕岚正笑着朝他挥手。

    “咦?是你啊,老同学。“李存孝笑道。

    刘燕岚的家在枫叶镇,是李存孝的初中和高中同学,两人初中时代在镇一中,高中则在市三中,很巧的是,一直都是同班同学,哪怕是分理科班的时候,也是一样,直到考大学的时候,才分开。

    刘燕岚据说高中毕业后,并没有继续上大学,而是在亲戚的帮忙下,直接留在市里的某银行,做起了储纳柜台,当然是属于合同工。

    刘燕岚拍了拍她身边的空座位,示意李存孝过去。

    “我听说了你家里的事情,叔叔阿姨身体还好吗?“刘燕岚关心的问道。

    “托你的福,我爸妈身体好多了,相信痊愈也不成问题。“

    心态不同,身上的气质自然也不同了。

    身为一个光明神,而不再是一个缀学大学务农的农民,而且父母的病症又绝对有痊愈的希望,李存孝自然不再愁眉苦脸,不再内心自卑。

    “呵呵,看你‘精’神状态都不错,这我就放心了。“刘燕岚大咧咧的拍了拍李存孝的肩膀。

    “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我能够做到的,一定义不容辞。“刘燕岚豪气的说道。

    “你果然是我的好哥们。“李存孝哈哈一笑。

    “切,人家这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你居然当我哥们,难道没有被本姑娘‘迷’得晕头转向吗?“刘燕岚打趣道。

    两人同学多年,又同一个镇里人,早开惯了玩笑。

    不过刘燕岚确实算得上是个美‘女’,五官虽然不是特别‘精’致,但搭配在一起,却有股英气,加上她为人直爽,就更有股巾帼的气质了。

    “你还在银行里上班吗?“李存孝问道。

    “嗯,再熬一年,就可以转为正式工了。“刘燕岚叹口气,“出来工作了之后,才越向往学生时代的无忧无虑。“

    “你现在已经比许多人过得好了,还感叹啊?“李存孝笑道,“就算是那些大学生,毕业出来,也不一定能够找到你这么好的工作。“

    刘燕岚呵呵一笑:“你说得也是,你们大学生有句话,毕业等于失业,我可不比你们先走步了吗?羡慕我了吧?对了,李存孝,你就没有打算来市里找一分工作做吗?“

    “我觉得在家里也‘挺’好,再说我爸妈也离不开人照顾。“李存孝淡淡的说道。

    说到工作,李存孝漆黑的瞳孔瞬间‘波’动着丝丝晶光,却是李存孝想到自己的未来。

    身为光明神,他的未来自然只有一个,那就是发展信徒,传播光明信仰,建立光明教会。

    李存孝有些茫然的望着车窗外,路上的行人,车辆,田野,一切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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