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书》所确认的问题,抱着诚恳接受、积极整改的态度,全社上下均积极配合稽核组的检查,并在稽核期间,向人民银行上报了《深圳湖贝金融服务社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的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边查边改。社领导在《稽核问题确认书》送达后,组织有关人员逐条对照检查,明确要求各部门,一是立即纠正前段的失误,二是保证今后不再重犯类似的错误。经过一个月的整改,我们认为情况是比较好的,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整改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
1、完善制度、充实领导、理顺管理体系。
我社在总结前段工作出现问题的根源中,认识到制度滞后,管理工作跟不上,权责不落实是一个重要原因。为此,我们已经采取如下措施:(l)在七月十日以前已完善了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已提交我社董事会。组织全社员工讨论学习,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违章必究。(2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体系。我们诚恳接受人民银行加强我社领导力量的决定,欢迎陈作业同志出任我社副总经理,并分管营业部的工作。目前,在他的具体组织下,营业部已逐步走上正轨。(3)强化了信贷部管理职能,理顺了部门关系,把三级审批制度落到了实处。
2、认真贯彻财政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范帐务核算和结算管理。
营业部的工作在陈作业副总经理的具体组织实施下,目前已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首先,我社进行了人员调整,7月中旬在《深圳特区报》登报招聘主管会计师的广告,招聘进一些素质较高的会计专业人员,并在稽核组帮我社理清帐务的基础上,完善了综合帐的设置和总分统驭监控机制。其次,纠正了前段在开户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坚持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办理开户手续和存款工作。第三,坚决纠正前段未坚持总分核对而导致明细核算与综合核算不符的现象,每天坚持打“四平”,编制日计表,如发现当日不平,有关人员不得下班。第四,做好内外帐务的核对工作,防止串户和纠正可能出现的业务差错,以维护金融企业“三铁”的信誉。
3、正视贷款问题,迅速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把潜在信贷风险和经营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稽核问题确认书》所确认的我社贷款方面的问题是客现的、真实的。通过稽核组的帮助,我社也确实认识到要保证一个金融企业继续经营下去,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从根本上排除信贷风险和经营风险。人民银行确实是本着对我社负责的态度,帮助我们纠正错误。而我社经营班子也从思想和行动上以对股东、对广大存款户的资金安全的责任心出发,重视贷款的风险管理和资金安全。现将贷款的有关问题汇报如下:
如我社多次汇报所述,我社对筹建安延汽车城项目的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和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贷款,起因是我们参与了市政府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论证会,市政府主管部门专门召开两次论证会,第一次是1993年6月3日。第二次是6月28日,出席会议的有经发局负责人及几位处长,安延汽车城公司的朱赤儿和航天工业部某汽车制造厂的两个厂长。论证由制造厂出生产许可证和技术,安延出厂房、资金在深圳合作生产汽车的可行性。经过论证,市主管部门最后表示:汽车工业要成为深圳的支柱产业、龙头产业,我们非常欢迎,全力支持这个项目,希望尽快上马。我们受两次论证会肯定结论的鼓舞,对上述两个公司边筹建、边经营汽车、空调、彩电等贸易的经营情况,可能带来大额回笼资金寄予希望,认为该公司回笼款成本低、效益上合算,在金融服务社试业初期需要一些骨干客户的支持,而该公司也明确表示:选定我社作为结算的主渠道,并提出有可能时帮我社组织一些存款。于是,他们在四月底至六届上旬,帮我社组织了7700万定期存款(详细情况,请看附件《关于我社给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贷款有关问题的汇报》)。
诚然,上述一些客观方面的环境,不能成为我们违反人民银行关于《深圳经济特区集体金融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深圳金融服务社资产风险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的借口,我们为了纠正自己的错误做法,最近一个月来,采取了以下措施:(1)在稽核期间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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