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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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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來全世界都知道了她才知道的,她是个很勤快的女人,但粗心大意,不够精明。

    说真的,李同能有今天,有一大半的功劳是闫春妮的,不然闫春妮也不会一口一个家业是她挣的。

    闫春妮的娘家,在我们邻村,娘家人一门都是屠夫,杀羊为生,所以闫春妮小小年纪就跟着杀羊,养成了一付很爷们的性格,她的爷们不但休现在嘴上,也休现在她的精神上,闫春妮的娘家都是杀羊的,在屠宰行业浸淫多年,自然而然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比如,她娘家的男人杀羊之后,把羊肉卖掉,有些羊下水,羊杂碎,羊肝,羊心之类的,女人们就把这些用佐料煮好,拉到集市上去卖掉,也能得到不少钱哩。

    闫春妮在娘家时,有四个哥哥,只有她一个女儿,四个哥哥都很疼爱这个唯一的小妹妹,所以闫春妮在娘家卖那些羊杂碎羊肝化挣到的钱,都做了闫春妮的私房钱,成了她的嫁妆,结婚之后,就带了过來,闫春妮的嫁妆之贵重,在她们同龄结婚人之中,在村里是最好的,带來的钱也是最多的。

    李同的家当初很穷,一个老爹年迈多病,一个老娘好吃懒做,闫春妮娘家人,都不太乐意这门亲事,不过,闫春妮自己乐意,闫春妮和李同相差一岁,他们都只读过小学,当时两个村子共用一个学校,所以,她们是同学,据闫春妮自己说,上学时侯,她就喜欢李同了,喜欢李同聪明,有头脑,年龄渐大之后,在闫春妮赶集买羊肝的时侯,两人又遇到了几次,也简单的谈了些话,少男少女,都有点那个意思,但那个时代封建,也沒有再进一步展,后來一有媒婆给闫春妮提亲,说是男方是李同的时侯,闫春妮的那颗芳心呀,当时就乐开花了,不顾家人的反对,坚决嫁给李同,那个时侯,能自己做主嫁男人的,绝对少之又少,所以说,闫春妮很够爷们。

    从这一点來说,闫春妮和李同,算是半自由恋爱。

    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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