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疑『惑』,但总体看起来却是非常的合情合理。颍王赵顼当然知道英宗赵曙把王静辉弄到楚州当军州事是为了什么,但他还是希望王静辉能够离他近点,最好还是在驸马府和他做邻居最好。
当福宁殿中的朝廷重臣看过王静辉写的青苗法草案后,心中都各自有自己的算盘了,实施青苗法可与成立军事参谋部完全不同。现在大宋的高利贷行业可谓是利益巨大,放贷利息基本上都是三成起价,大多数都在四到六成,甚至翻番也不足为奇。
这几个人当中除了欧阳修等少数人与这方面没有瓜葛外,其他人的家族或是背后的势力那个没有沾过?尤其是身为三司使的计相韩绛,河北韩家是数一数二的大地主,每年从农民手中收取的利息可是一项家族最主要的财源之一。虽然王静辉的方法看起来绝对是个良策,对农业生产肯定有促进作用,但韩绛升职到三司使后,便越来越觉得王静辉在楚州所实施地新方法。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地话。很可能会推广到全国,家族的根基在河北。这当然不可避免,对此韩绛心中还是有所计算地。
与韩绛有相同想法的人很多,但在福宁殿中,韩绛与其他几个朝廷重臣相比。其影响力实在是太微弱了,宰辅韩琦和枢密使富弼对此虽然有影响,但还不足以动摇根基;而司马光和欧阳修根本就不在乎这些,相比起来他们两人是这些人当中最不在乎的;赵桀,韩绛等人因为利益关系太重,所以有些反对,但宰辅韩琦还没有说话呢,哪里轮到他们?对于韩琦的权威,虽然他们地家族势力深厚,但他们可没有王陶那个老家伙这份勇气,所以选择默不作声。静观其变。
虽然王静辉写的青苗法实施的草案所用的办法让他们有些『摸』不准,但每个人都能够看到青苗法中的好处,不过这不仅会严重侵犯了高利贷行业,连带着对热衷于土地兼并的人来说也是一次打击。现在在宋朝,农村盛行高利贷,利滚利是较为常见的利率,实施上已经成为农民破产、土地兼并的一种形式,对帝国的危害也是不言而喻。但中间牵扯的利益很多,所以宰辅韩琦在这个问题上拒绝发言。
司马光看到有些冷场,没有人肯站出来说话,便向前一步说道:“圣上,臣以为青苗法实为良策。仁宗朝时,当时权知庆州地李参。就要当地农民自己估计麦栗产量的盈余,先向官府借钱,谷熟后还官,称为‘青苗钱’;几年前江宁府王安石也曾使用此法,百姓都皆称良法。驸马这本关于在楚州试行青苗法的折子,其内容和李参与王安石所采用的青苗法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但驸马考虑的更为周到:由商人联合组建钱庄向百姓借贷,利息三成由朝廷来对其监管,而朝廷能够从这三成利息中获取一成来填充国库。以臣看来,李参和安石之法虽然有效,但必须由能吏来执行,若是选人不当,便会如驸马文中所言:官吏便如虎狼一般借着这个机会来糟蹋百姓。而驸马的青苗法则避开了各级官吏,交给商人来办理,如果违反法例,那其惩罚也是能够让这些商人很顾忌的,所以老百姓不会因其受害,只会得其利,这实乃善法,臣请圣上批准驸马在楚州来试行,以驸马之老成稳重,定会有更好的消息传来!”
如果王静辉在福宁殿地话,他做梦都不会想到首先他的人居然是司马光,在他的印象中司马光可是不折不扣的保守派领袖,对王安石新法的痛恨在历史上王安石辞相后,不管好坏将新法连根废除这种做法就能够看出来了。王静辉在写青苗法草案的时候,最担心地便是受到韩绛所代表的大地主阶层的反对,其次便是这位著名的史学家司马光了。
司马光自然有他自己的想法,对于王静辉所提出的青苗法他是非常有好感,他自然知道李参和王安石在任上所实行的那套青苗法,当然可以算得上是良法,但那也是在有能吏掌控的前提下才可以。虽然司马光是属于非常保守的那一部分,但现在无论是保守派还是进取派的划分并不像历史上王安石执政时候那样分的泾渭分明,并且即便是保守派也是对社会变革持肯定态度的,不过行动起来更加稳重而已。
王静辉的青苗法中,朝廷几乎是处在绝对有利的位置上的,它并不去具体实施,而是在幕后监控放贷商人,这样官吏就没有办法从中来『插』手,避开了现在大宋糟糕的吏治现状。而且在王静辉的策论中还详细解释了如何规范民间商人的贷款机构的细则,从朝廷监控到农民还贷都写的清清楚楚,这样青苗法的主要对象便只有农民和商人,规避了朝廷在此之中的政治风险。司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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