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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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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通航加泰尼亚河航道的船只不得靠近河道两侧百米内地禁行区,防止与水母一族族人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冲突,解决冲突将由高加索领主府授权的法务官员和水母一族的法事堂人员共同协商处理解决。

    由于大沼泽区河段长达几百公里,通过这一段水域很难在一两天内通过,尤其是上行船只。

    虽然有风帆助力,但是由于加泰尼亚河流速快,水量大,更是困难,柯默也和水母一族达成协议在加泰尼亚河大沼泽区中断选择一处靠近芦苇荡的浅水区建设一个临时性应急码头区,用以来往船只临时停靠泊船,并将这个临时停靠点方圆五百米内化为禁区,水母一族族人不得进入。

    只不过这个附加条件却是柯默以三千剂免费治疗药散的代价换来的。

    作为水母族对高加索加泰尼亚河航道的回报,高加索领主府将会按照每剂药散一个金盾到三个金盾不等的价格每月向水母一族提供不少于五百剂用于治疗水神诅咒病地药散,帮助水母一族人逐渐治愈病症,而后高加索也会每月向水母一族提供一定数量的预防药物,维护水母一族身体健康。

    当然双方也达成了一个协定。

    那就是柯默不能将这个涉及水母一族生存秘密的药方外泄,也不能将这个问题向外宣传,双方的合作是建立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之上,于其他一切并无关系。

    这也正和柯默本意,自然是一拍即合。

    另外,水母一族也提出了在发现那头冰龙踪迹之后高加索有义务帮助水母一族抵御冰龙可能的报复这个要求,作为回报,水母一族每月将会向高加索领主府提供一定数量的龙涎香,柯默愉快的接受了这个提议。

    在水母人领地中逗留地三天里,柯默也和包括斯达里、荷太普、伊莉丝等人水母一族高层进行过多次对话,应他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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