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赶忙缩手。
两个人你来我往打了起来,动作快到无法想象,直把我看的目眩神驰,真好像在看武侠大片一样。虽然不像武侠书里写的有什么招式套路,但动作飞快,来去如风,煞是好看。
大胡子招招都要置对方于死地,那怪物躲躲闪闪的不敢硬碰,却总是在空隙间伸出爪子向大胡子柔软的地方抓去,恨不得一把将大胡子的肠子拽出来才好,那架势像足了‘九阴白骨爪’。我坐在车里,看着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幕,下巴都快掉到了地上,这场面简直就是济公活佛大战梅超风的现场版啊。
两个人斗了一会儿,那怪物似乎渐感吃力,动作慢了下来。大胡子趁机在他身上结结实实的打了几拳,直打得他连声怪叫,显得越发凶恶。
骤然间,猛听得那怪物大吼一声,发全力双手同时向大胡子胸口抓来,想一把抓死对方。大胡子向右让开,左手抓住怪物的右手手腕,向左一带,紧接着右手一个重拳打在怪物的肋部。这一拳竟然把那怪物的肋部打出了一个大坑,不知要断多少根肋骨。那怪物狂叫一声,跪在了地上。
怪物刚一跪下去,大胡子马上闪到了怪物身后,双手环抱怪物的脑袋,发力一扳,‘咔吧’一声,那怪物应声倒地。
虽说死在眼前的是个怪物,但他的外形还是和人类无异。我从没想过大胡子说的除却后患是指杀人,急忙从车里蹿了出来。
我低头看了看趴在地上怪物,脖颈扭曲,双目大睁,显然是死透了。我一把抓住大胡子的胳膊:“你怎么把他杀了?杀人犯法啊,制服了送到派出所不就得了?”
大胡子无奈的叹了口气说:“早先不愿告诉你,是怕你接受不了,现在你已经亲眼看见了,我也就不瞒你了,咱们找地方坐下说吧。”
我本来甚是饥饿,但眼睁睁看着一个人死在我的眼前,也没胃口吃饭了。只从车里拿出了两瓶水,和大胡子找了块大一点的石头坐下。
大胡子一口气将整瓶水都干净了,这才娓娓道出一番话来。
原来这怪物真的不算是人,大胡子称它为‘血妖’。之所以叫血妖,是因为这种怪物酷爱喝血,也吃生肉。肉和血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人类的饭和水一样,是维持生命的根本。但血妖又不同于古代的僵尸,僵尸身体僵硬,只能跳着走,只喝血不吃肉,没有思维,并且惧怕阳光。但血妖却规避了僵尸的一切缺点,身体柔韧,有思维,不怕阳光。
大胡子是在大约一个月以前发现了这只血妖,那时他住在百里开外的深山之中。
一日,他无意间发现了一个游客的尸体,被咬的七零八落。起初他还以为是野兽伤人,就在山里搜寻。两天后,他巡山时亲眼目睹了血妖吃人的现场。血妖见被他发现,也想杀他灭口,但没想到反而被他打伤了。
血妖见势不妙,就此逃遁。大胡子就一路追了下去,而那血妖却聪明之极,一直在山里绕来绕去,想把他甩掉。
一个躲躲藏藏,一个死命追赶,竟然一路追到了这里。在这里,大胡子再次将血妖打成重伤,但却又一次被血妖逃脱了。他知道血妖这次受了重伤,不可能跑远,肯定是在附近藏着,所以就一直在这一带搜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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