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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星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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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星变(上)

    大观四年五月丁未,彗星出奎,娄间,光芒万丈,焰尾绵长,威势比崇宁五年高强初到此间的那一次更甚。

    在许多蔡京的反对派看来,这简直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崇宁五年时,当时如日方中的蔡京因为一道彗星而丢官罢职,从崇宁二年蔡京首次入相时算起,恰好四年。 如今,蔡京二次登相,又已四年!

    己酉,仅仅是彗星出现的第三天,以陈朝老为首,百余名太学生跪伏在禁宫正门乾元门前上书,称此次彗星乃是上天降下,应在国家宰执,因告蔡京大罪十四条,曰:渎上帝,罔君父,结奥援,轻爵禄,广费用,变法度,妄制作,喜导谀,箝台谏,炙亲党,长奔竞,崇释老,穷土木,矜远略。 末尾引左传之语,要求徽宗将蔡京“投诸四夷,以御魑魅”。

    此书一上,京城耸动,开本朝学生运动之先河,一时间人人侧目,只看朝廷有何变动。

    矛头所向的蔡京却稳如泰山一般,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甚至有臣子提出,学生议政,不可为后世法,应当加以治罪的时候,蔡京还予以反对,理由是本朝太祖与后世子孙约定,不以言事而降罪士大夫,太学生虽然是白身,但也是士大夫的一员,应当宽宏以显示朝廷气度。 实际上,所谓秀才造反三年不成,正因为学生议政没有先例可循,朝廷也就没有任何回应的责任,蔡京大可以装作没有事情发生。

    但接下来的发展就令蔡京坐不住了,三日之后,五月壬子日,御史台监察御史毛注上章弹劾蔡京,称他骄恣枉法。 大兴冤狱,要求平反苏州章氏私铸钱案,案牍证物俱全,出自现任京东西路提刑官、曾任两浙路提刑官张随云上奏。

    按照宋朝的制度,台谏官一旦提出弹劾,即便弹劾对象是宰相,也必须作出自动请辞的姿态,即便以蔡京的权势。 也不敢违反这条铁律。 于是,次日蔡京上表请辞。

    接着形势就一泻千里,毛注的这一道奏章就好似打开了闸门一样,台谏官一反以往对蔡京趋附奔走,唯唯诺诺地模样,争先恐后地上表弹劾蔡京。 甲寅日,徽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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