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绝不会出现任何差错的。”
“你也说会遇到意外了。”陆宇讽刺道,“我若是在临走之际,不能再见芳茵一面,下次见面还不知要隔多长时间,等到我再次回来的这段时间,我家芳茵还不知要遭多少人惦记?”说完挑眉瞪眼道,“而这一切皆是你和你的那只破鸟的过错。”
而此刻陆宇口中的破鸟,正一脸迷糊地围着月华院转了好几圈,等到最后确定里面没有任何有人的
迹象,凤歌才将范围向外延伸,凭着强大禽鸟的野性与方向感,以及红袖身上独有的味道,终于给他找到一处人气充足的地方,于是便双翅一展,疾风而去。
鹦鹉凤歌用飞燕的速度,蝙蝠的灵巧,无声无息的落在武华院里最高的树上。绿豆小眼只轻轻转动,便瞧见了此刻躲在回廊角落里的红袖,想也没想,一头便向红袖的方向鸣叫俯冲。
红袖听到凤歌的叫声,条件反射般的抬起左手,还未抬首四顾,眨眼的功夫,一只黄绿相间的可爱鹦鹉,就落在了红袖的手臂之上。
红袖定了定,才回过神来,立马想到一定是顾公子又用鹦鹉传信,凤歌在月华院里找不到自己,这才找到这里。
聚会上本就有许多丫鬟带着可爱兔子,会逗趣的八哥,以及稀奇的活物,四处的显摆。红袖手臂上的鹦鹉,只在开始的时候,引起了小部分人的注意,之后大家还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丝毫没有奇怪的意思。只是有几个前来凑趣的小姑娘,也在瞧见红袖爱理不理的神情后,很快无趣地走开。
红袖左右看看,伸手从桌上拿了一碟的红豆糕,便带着凤歌去了后面小楼的拐角处,又瞧了瞧四处无人,才小声开口言道,“凤歌儿你怎的会来了这里?”说完还用右手点点了那凤歌的鸟头,调笑道,“也不怕这里有坏人,将你捉了去烤着吃,定是你那臭脾气的坏主人又逼着你来送信了吧。”
听得红袖如此言语,那鹦鹉居然还应景的沮丧着鸟头,焉耷耷的叫,“凤歌好可伶,好可伶,没鸟爱,没人爱。”
“呵呵。”瞧着凤歌这番做派,红袖止不住笑道,“你又傲娇了,咱们凤歌这么伶俐可爱,又怎会没人喜爱?除了你那没眼光的主人,我与侍药她们最喜欢你了。”说着将碟子里的红豆糕细细的捏碎,好让凤歌啄着吃。
小心地从鹦鹉的腿上取下装信的竹筒,又从怀里取出银针,挑开封口的烛蜡,抽出藏在里面的丝锦。本来红袖也是曾经予顾恺之说过,那种由侍药特制的能够隐藏字迹的药水,不过顾恺之嫌弃麻烦,又恨不得天下人皆知道他与红袖的关系,就当这话没听见,每回通信皆是大咧咧的写在轻薄的丝锦上。
等的红袖读完信件,知道顾恺之马上就要下山之事,慌神间便抬首瞧看天上太阳的位置,等到看见满头的阴云,才反应过来,莫说今日里阴天,就算是晴空万里,通过太阳位置判断时间也是不准的。只得又望向回廊,四处寻找起侍药这丫头。
因侍药平日里熬制汤药或研制药丸的需要,常常需要精确的时间,早在几年前,就由芳茵请求,太太做主,专门给侍药配置了计时精确的西洋怀表,如今在这外面,也只有她那里能够知道精确的时间。
彼时侍药正和端慧公主的掌药女史套近乎。那女史据说是出自什么御医世家,来历是个不凡的,被公主赐名为芍药,是被家里专门送进宫里伺候公主殿下的。身份上虽只是个庶女,也算是官家小姐出生,大家虽同是奴才身份,但皇家的奴才自也是非同一般地,言行举止上总是带些孤傲,瞧不起人之态。
这芍药如此这般作态,其余众位又皆是丫鬟出身,见惯了别人轻蔑不屑之态,自也不会多加在意,不过这里怎么说也是丫鬟们的主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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