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紧急,法尔特兄弟抄近路穿越丛林赶往城堡,兰迪当然也就跟着一起跑了――反正他也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只管走就是了。
近路很难走,需要钻过茂密的灌木丛,穿越阴暗潮湿的阔叶林,还要趟过一条小河。不过走这条路却能节省一半的时间,而兰迪只觉得新奇,一点也不觉得困难。
三个人进入法尔特家的领地不久就经过一个小村子。本来这里应该住着几个农户,不过现在却一个人也没有,简陋的板屋房门洞开,街上散落着凌乱的农具、衣服和一些篮子箩筐之类的东西。
兰迪第一时间就闻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很快就发现了气味的来源。几只牲畜的尸体散落在灌木丛中,都是只留下前半截,后半截和内脏已经不见了,地上血迹淅淅沥沥拖了老长。
兰特只看了一眼就下结论是迅狼干的。
这既是好消息也是坏消息。
好消息是迅狼和人不同,它们不会主动攻击城堡,所以城里的家人没有危险。
坏消息是迅狼非常地难缠,一旦它们定居下来就会不时地来袭击。而这种动物却非常狡猾,很难将它们彻底赶走。
不过,既然是附近有迅狼那野外就非常危险,而法尔特兄弟的佩剑都随着船一起沉到湖底去了,现在三个人都是手无寸铁,必须尽快回到城堡才行。兰特随手从旁边农居里拎了把草叉,兰德则捡了把镰刀,这样万一遇上迅狼就抵挡一会了。不过他们这一行却非常顺利地抵达了城堡前,没有碰上什么意外。
城堡的底层非常狭窄拥挤。附近所有的农户都来避难了,通道的两侧都或站或躺着衣衫褴褛的老幼妇孺,成年男人则被武装起来防御猛兽的袭击。这些农民把手里的锄头换成长枪,再扣上一顶不知有多少年历史的肮脏的硬皮头盔就算是士兵了,也不知道面对猛兽能有多少战斗力。
兰迪随着法尔特兄弟穿过人群,周围的农户纷纷向他们行礼。在这些人看来,和贵族走在一起的一定是贵族,更何况这位小姐(先生?)的相貌明显不像生来劳作不停的下层农民。他们之间已经有人悄悄议论,暗自猜测究竟这位应该是哪个男爵、子爵或者是伯爵家的,更有人猜测她和法尔特家的两个兄弟究竟是什么关系。
不过无论结论如何,所有人都记住了这位小姐(还是觉得她像女性的人占了多数)。在他们看来法尔特兄弟比一般贵族亲切多了,而这位小姐显然比兰德之前认识的那些小姐优秀许多,很多人已经在暗地里为两位的未来祈祷了。
进入城堡第三层,眼前霍然开朗。这是一个宴会大厅。地面上铺着厚厚的猩红色羊毛地毯,不过看起来已经有些年代了,上面的磨损痕迹相当明显。墙壁也有些灰暗的烟痕,显然是长年使用壁炉取暖的结果。
左侧的墙上开着一排狭长的窗户,不过由于墙的厚度和窗户的宽度差不多,所以大厅里依旧需要点着油灯。右边的墙壁上挂着各种各样的武器,弓、弩、长枪、剑、盾都有,其中最多的是剑。各种各样的剑都可以在这里见到,从细小轻便的刺剑到十多公斤重的宽刃重剑应有尽有。所有的武器都保养得很好,青白色的锋刃说明经常有人擦拭,一直保持着往日的锋利。
大厅里已经有人在等着了。兰迪他们一进入大厅,一个身穿深蓝色长裙的中年美妇便快步走来。兰特和兰德迎了上去,兰德更是张开双臂准备拥抱了,谁知那美妇却从两人中间穿过直奔兰迪而来,把那兄弟两晾在了一边。
兰德一脸尴尬地转过身道:“妈妈,又怎么了?是我身上脏了吗?你儿子我可是一看到狼烟就翻山越岭赶过来的呀,这些污渍就是证据。这种孝顺的儿子难道不该给一点奖励吗?”
那美妇却一点没理会他的废话,一双美目将兰迪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打量了半晌,突然蹦出一句话来:“好俊的姑娘啊!兰德,这次你终于长眼了呀!”
除了听不懂她说什么的兰迪,所有人都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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