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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回 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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殃民之辈?尤其是到我朝,大兴儒术以来更是以道德为表率,以法治为手段,可为什么依然『奸』臣当道,宦官当权,当然你可说坏人是有的,可好人也是有的,不可以偏概全。但要知道此时已是非短,历经几千年还是如此,难道其中就没有些问题?”

    杨军还真是想这么说的,只不过还要加上不能因哽而费食,既然有坏人那就更应该大力提倡道德,而不是因为有做坏事的管不了就把坏事合法化。不过被刘明提前堵了口,不好再说些什么,闷闷不乐地说道:“庄主又有何高见?”

    刘明看杨军的神情就知道这老头不服。平静的说道:“岂不闻大禹治水,堵不如疏。观我朝的官吏月俸还不如商人,豪强,一次受贿可抵多年为官,而惩戒又太也低微。这不就是我朝变相的鼓励以权谋私嘛。如果我们明确给出回扣标准,再订出了暗中收取好处的惩罚,就可起到让世人不可因一时的小利而毁了一生的饭碗和名声,也加大了行贿者的难度让其想行贿也要衡量一下是否得不偿失。再说那而为人办事不图报酬的虽然是当世的贤者,可人生于世间,哪又离得开凡尘俗物,衣食住行,有如此贤者更应该讲赏鼓励,一是为贤者解忧,二是勉励后者学习。至于不是贤者的如苏双等人为人办事拿钱,养家糊口更是天经地义。如此说来,鼓励明确给予的回扣,可以谓之奖赏明扣,即可鼓舞贤者继续行善,又可引导世间的俗人趋利而行,逐渐引导整个社会的风气。严厉打击暗中给予的回扣,可以谓之打击暗扣,则可警告世人不可因小失大。杜绝歹人之歪念。”

    杨军听了刘明的话有点发傻了,心想:对呀,于私难道有人做好事不奖赏还惩戒不成,断没有这样的道理。而一般的人确实是无利不起早,有利可图,驱之不尽。于公贤良之人就不用说了当然要奖赏鼓励,而世俗之人当然也会考虑一时之利好还是一世之利好,哪怕就是二者相等他也会想要一个好名声,断不会行此短视之事。那行贿之人的行贿难度自然加大,如此一来行贿得不偿失,自然也就无人会行贿了。而公然得人钱财,明码标价,自然不会是什么苟且之事,办事之人得利,也自然会尽心尽力的办好。这里不过就是一个用明扣来调动积极『性』,同时严厉打击暗扣,平衡二者之间的度的问题。难道说公然给予回扣倒是有利无害不成。杨军心中有点默认,可是嘴上兀自强辩道:“就算公然给予回扣有点好处,可士林之人又如何说?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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