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三万匹,驴、骡、橐以万数”(注:《汉书》卷61《李广利传》。
)。这众多的牲畜,除官养的之外,有不少当是来自民间的私养。还有一点,就是专业户经营的目的明确,它不是生产自给,而是为了出卖,通过交换获利。
如乌氏倮,擅长
“畜牧”,将其牲畜
“斥卖”之,购
“求奇缯物”,乘间以献戎王。卜式畜养
“羊致数千头”后,再
“买田宅”。可见,他们的畜牧经营是一种商品生产。当时有
“马侩”
“牛侩”等畜牧经纪人,也说明畜牧的商品化走向业已明显。马牛在畜牧类中有特殊地位和重要的经济价值。
史称:“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注:《后汉书》卷24《马援传》。
)
“牛乃耕农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之为强弱也。”(注:《太平御览》卷837引《风俗通》。
)又云:“匹马,匹牛,居则以耕,出则以战。”(注:《晋书》卷26《食货志》。
)当时,由于边郡长期战争,发展骑兵需要马匹;驾车运输和使用犁耕需要
“服牛”;而祭祀肉食需要用羊。所以马、牛、羊等成为汉代的大宗商品,买卖现象极为普通。
如据《汉简》记载:“元延二年七月乙酉,居延令尚丞忠,移过所县道河津关遣亭长王丰以诏书买骑马酒泉”(注:《居延汉简甲乙编》1703a。
);
“□书曰:大昌里男子张宗责居延甲渠收虏隧长赵宣马钱凡四千九百二十”(注:《居延汉简甲乙编》2291,2292。
);
“已校左部中曲候令史黄赏以私财买马一匹”(注:《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31页。
);
“建设丞行为郡买马”(注:《湖北江陵凤凰山9号汉墓木牍、竹简》,见李均明等《散见简牍合辑》,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64页。
);
“□昭三年三月中卖牛一肩水金关□”(注:《居延汉简甲乙编》);
“出二百五十买羊一”(注:《居延新简》)。从《居延汉简》所见,当时市场上
“买马”、
“买骑马”、
“买牛”、
“买马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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