髓招式。连城动手,是希望最快的杀死对手,因为他知道迟则生变这个道理。武谢剑快,功力淳厚,和残酷无情的杀手对招,他不敢有丝毫大意,所以竭尽所能,出剑狠辣,一招快似一招。
两个人都是以快对快,剑与刀很少碰在一起,但离对方的全身要害,每每都只是毫厘之差,险之又险。
连城的刀法快,身法也快,他是人随刀走,刀随人至,仿佛全身都是刀,仿佛刀的全身都有他。武谢是剑快,他的身法迅捷,但却不是一流的快,这是他的不足,所以他就用快剑来做护身的屏障和攻击的利器。
连城出道以来,这是他第一次遇到的高手,这个高手虽然和江湖中一流的高手相差一截,但是确实不错。
两个人都想置对方于死地,身体的距离都在兵器可以刺穿对方的位置,所要取胜的,惟有手上的功夫和身后的内力。
连城年纪轻,内力和苦修数十载的武谢相比,实有不足,但是他的刀法很好。在这种此消彼长之下,武谢的内力只能用来护住要害,二人所比拼的就只手身法和剑法。
武谢的短剑单手使,连城的长刀双手使,但是他是反握刀柄,每砍一刀,手臂以上的身体力量都会灌入刀身之上,这就减少了很多手劲力道。
对拆十招,武谢衣服被挑了十一处口子,但都未伤及肌肤,这十一处口子,两处在胸前,一处在肩前,一处在腹部,一处在后腰,其余地方,都是要害部位。要是武谢功力不够深,反应稍慢一分,恐怕早已对穿了无数的口子。
连城除了先前衣角被割下一块,全身依然安然无恙。这个功劳,要算在他的刀上。三尺五寸的长刀,一尺半的短剑,可以说,连城在兵器上占了优势,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应该是这个道理了。其实这是愚昧之说,高手对敌,好的兵器当然是好,但是要说一寸长一寸强,就显得勉强,这个兵器长短作为优势之说,只是在软兵器上,比如说链子枪,流星锤等等。
连城和武谢所比的,还是身手的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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