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钻石的事件引出高层,再用它用作筹码与对方谈判,可云利用了一切能够想到的东西,只为了她能够万无一失的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但是天不遂人愿,一个小小的意外,最近几年无往不利的可云再次陷入了进退两难的现状。
晚会是在三天后举行的,可云用了一晚上的时间权衡。最终她还是决定了去参加,只是决定再回来后,尽快的安排好这里的事情回国。这可比她预计的回国时间早了一个多月。
她为了这次的最后一步已经布置了四年,她现在的一切出了为自己今后的时候可以舒适一点之外,一切都是为了将来祖国的灾难而准备的。现在就这样放弃,让她眼睁睁的看着今后的祖国遇难而毫无办法,她做不到。可云知道明明自己现在有能力为什么要放弃?一边是强疮百孔的祖国和遭受苦难的同胞,另一边是自己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儿子。
最后她选择了祖国,但是儿子她也不会放弃。现在她与儿子还没有走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是吗?既然已经躲不过去了,她会带着儿子与爱尔柏塔斗争,会不会输还是两可的事情不是吗?
想通了的可云不再像昨天一样一整天都昏昏沉沉心不在焉的状态,而是兴高采烈的带着在书房看书的儿子出去采购了。
奥斯顿是个很沉静的孩子,他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呆在了书房。或许是因为从他生下来以后可云都很繁忙,而他们住的地方还真的是没什么同龄的孩子。这样的环境下并没有让奥斯顿养成痴缠可云的性格,而是让他在很多事情下都独立自主。当他遇到事情的时候,并不是去求助别人的帮助,而是自己想办法解决。
这对于一个才刚刚三岁的孩子来说无疑不是一件让人很心酸的事情。可云也是,但是她还有更多的骄傲。因为她的儿子是那么的优秀,她感到很自豪。
正是奥斯顿的独立自主的性格让他更加的不太喜欢出门与孩子呆在一起玩耍,他喜欢上了在书房读书。他懂的东西总是比别的同龄孩子多,他与那些小朋友是真的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的。在更多的时候,奥斯顿喜欢与大人交谈,那样他可以懂得更多的东西。到现在为止他都没有什么朋友,可能唯一的朋友就是经常来这里的路斯了。
这样的情况下更是让奥斯顿养成了一个不喜欢出门的孩子。可云在有空的时候,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拉着他出门溜溜。她可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养成了一个中国古代一样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再说了,她生的是儿子不是姑娘好不好!
三天的时间过得很快。这三天里可云尽量的将英国的事情交代清楚。为了早日回到祖国,远离英国的这些纷争,可云是丝毫不放过任何时间。可是三天的时间毕竟是短了一些,有些细节的方面她还是没有安排好,那场即将要上场的无烟的战争就要拉开帷幕了。
这天一大早可云就开始准备晚会的着装与事宜。这是她第一次参加皇室的晚宴(四年前的舞会不算,那是爱尔柏塔做主邀请的,再说她只是舞伴而不在邀请客人的名单中,待遇更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再加上她有一场重要的谈判当然不能懈怠,衣着与行为在这样的晚会上也是彰显自己的一个资本。要谈判总要让人不能小视不是吗?
在前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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