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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国际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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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任务。

    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由议院、内阁、最高军事参谋部三方组成,议院拥有国家民事参政权,有权否定内阁所制定的法令,有权对国内的各种法令进行修改。

    内阁,以民选方式产生,有国家法令制定,外交,以及对外宣战议和等诸多权限。帝国首相必须得到民选支持,并得到帝国皇帝认可(票数百分之五十五,帝国皇帝无权否决。),为执政政府,同时帝国进行三十年的适应性过渡时期,在此时期,帝国皇帝拥有内阁的制定权,此项。

    最高军事参谋部,帝**事最高指挥中心有战争的制定权,帝国宪法规定帝**人是神圣的守卫者,是国民最高荣耀。

    中华帝国宪法,是属于君主立宪制宪法,但是同样鉴于国内的情况,设定了三十年的过度时期,这个时期帝国皇帝也就是邓森还拥有着极为大的权力,除了无权修改宪法之外,还拥有着对内阁的掌控权,也就是说,大部分政务邓森这位帝国皇帝拥有者处理权。

    也就是说除了对于法令的制定,邓森拥有独裁的一切,当然即便是三十年后,帝国皇帝也拥有增加法律条款,和宣战权,以及议院内阁不信任投票权,这也是邓森唯一增加的权力,保证皇权能够对内阁和议院进行牵制。

    同样内阁在邓森以后也拥有很大的自主,而议院从现在开始邓森就在培养他们的处事能力。

    如同中国一样,全世界在这个士气也在陆续发生着大事,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接近尾声,由于邓森这只蝴蝶的出现,虽然一战出现一些偏离,但是结果还是德国走向败亡,由于在最后德国与中国的关系恶化,以及美国对德国的宣战,德国的物资陷入绝地。

    历史上德国就是因为出现了物资危急,因此才导致国家出现革命和暴乱,再此之前最少还有大量的中国物资流入,但是自从数个月前和中国断绝关系,并进行宣战之后,德国已经注定败亡,当然就算有着中国的支持,有着美国存在的协约国依旧能够击败以德国为首的同盟国,因为以百分之十的土地和人口,去对付百分之五六十的协约国,败亡可想而知。

    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世界带来了太大的变化,如今德国距离败亡不远,而历史也会接踵而至,德意志帝国瓦解,在这场浩大的战争中,仅仅四年的时间三个帝国已经灭亡,即沙俄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同样这样一场战争使得美国与中国一同崛起,中国不但拿回了所有的领土,而且还将整个南海群岛收入手中,并且在陆地上击败了远东强国之一的日本成为了亚洲的新霸,而且由于欧战对于物资的需要,中国也迅速发展起来,有一个刚刚成立的国家而站稳脚跟。

    “元首,如今德国已经从内部分裂,估计寿命已经不长,而战后必定举行分赃大会,我觉得帝国应该在这个时候应该最大的争取利益。”张孝准作为帝国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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