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颠了一晚上,一下线他就忍不住想要狂吐一番,但因为职业素质忍了下来。
张远感觉到有些于心不忍,摆摆手道:“下去吧!”
他能体会这种感觉,因为最开始时他也是这样,不过慢慢的习惯了,也就没事了。
待谢忠阳下线,张远下令道:“换马匀速行军,抓紧时间吃干粮,快!”
大军很快再次启动,这一次速度慢了许多,当达到佩云城外的小镇时,基本上所有人已经休整了一下,恢复了一些精神。
对于这些士卒来说,基本上出身草原部落,马上睡觉,吃饭对他们来说虽不常见,但并不罕见,有时候甚至换马不换人,三天三夜的行军也不是没有过,这次的强行军,虽然行军速度快了许多,但还不至于让人疲惫不堪。
“叮,恭喜玩家发现一个废弃的小镇,获得历练值80!”
“这就是乱世呀!”看着破败不堪,没有一丝人烟迹象的小镇,张远微微叹了口气,便没有在把注意力放在小镇上,对身边的杨大眼和斛律金道:“马上便要进入佩云城地界,想来我们一进去便会给对方发现,所以我打算兵分三路,前中后三军,相互交叠前行,一旦受阻最先接触的继续杀敌,其他两支无须管顾,直接离开!大眼,阿六敦,如何?”
“喏!”两人思虑一下,相互看了一眼,并无觉得不妥,便应道了。
因为在谢忠阳说的时候,两人也陪伴张远左右,自然听到了谢忠阳的话,面对这种层层狙击,比大股的敌人还要头疼,因为敌人已经认为拦不住了,所以用这种放弃了胜利的战术,目的就是为了拦敌。可正是这种方法,起到的作用比冒险派大军阻拦更加有效,哪怕这样做分散了自身的力量。
这次,随军的之后三千人,除去杨大眼所带领的那支军队,其他两千多人都是敕勒部落出的精锐,在分配以后,一部分补充杨大眼所损失士卒,另外分为两支千人军。
经过短暂的调整以后。大军再次开拔,这一次。由杨大眼开路,张远坐镇中军,斛律金为后军,三军相隔十分钟出发。
“杀……!!!”
进入佩云城地界后,张远所领中军前行半个小时,前方的探马便快速来报,杨大眼遇敌了,佩云城乃是平原城池。大片大片的森林覆盖,易攻难守,道路两边的良田荒废,依稀间还能看出沟渠。
“别管他们冲过去……!”
当张远带领骑兵来到战场边时,两千多起义军已经在杨大眼的带领下,冲的七零八落。
对方武将选择的防守地点很好,周围两边没有森林。平原辽阔,这也让溃兵们下意识的往佩云城方向溃败,只因为是个人都知道两条腿跑不赢四条腿。
如此一来,溃兵极大的阻碍了骑兵的速度,一点点的时候还好,等第二层。第三层,溃兵越来越多,那速度降低的就明显了。
虎咆御风枪紧握,张远一马当先,带人从侧翼杀入。大枪挥舞,洒意。勾勒间,血光肆意的洒落大地,侵透了点点的黄土,青草。
跟随在张远身后的乃是敕勒部落最精锐的士卒,纪律虽然不怎么样,但配合之间却不差,骑术上也高了汉人骑兵一大截,由张远为开路先锋,他们更是纵横无忌,铁蹄踏过,滚滚而下,所过之处尽是残尸断骸。
冲过这群溃兵以后,张远全身被鲜血侵透,一点点鲜血亦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夜墨虎头甲和虎咆御风枪吸收,在敕勒部落精锐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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