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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拾荒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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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生活的原群生村村民了。

    可是群生村正如沈大爷所说,位于城东,那里无论距离方达家,还是方万的学校。都很远,属于市区却又相对偏僻。为什么书包会被沈大爷找到呢?

    “大爷,今年高寿啊?”安长埔把疑问压在心里,没有急着询问,而是继续若无其事的同沈大爷“闲聊”着。

    从表情和姿态都可以清楚的看出,沈大爷眼下根本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和安长埔闲聊,不过碍于对方的身份,加上小伙子的态度彬彬有礼又十分亲切,沈大爷也不好不回答,只好唯唯诺诺的小声说:“我今年刚满70岁,家里还有个老伴儿,儿子和媳妇到外地去打工,孙子跟着我们。”

    提到小孙子的时候,老人的手不自主的在膝盖上摩挲了几下,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有些慈爱,又隐隐的好像有些不安。

    这种神态上的变化没有逃过安长埔的眼睛,他不动声色的观察着,顺便在心里揣摩着老人的家庭组成,以及与方万的书包之间可能存在的关联。

    秦若男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没有开口与老人对话,她的注意力放在了桌子上的那个小书包上面。

    书包本身倒是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和市面上的学生书包并没有什么区别,不大,书包的正面印着一个很大的卡通图案,好像是时下里孩子们比较喜欢的蓝猫,图案仍旧很新,没有开裂或者剥落的迹象,看上去要么这个书包才买了没多久,要不然就是书包的主人对自己的书包应用率并不高。

    这些都不是她注意的重点,重点在于,桌上的那个蓝色小书包,是湿的。

    没有错,书包很湿,沈大爷方才把书包放在桌子上的动作不是很利索,书包的位置略微被移动了一下,就这么小小的一点移动,桌面上就留下了淡淡的湿痕。外面虽然下着雨夹雪,之前还落了一阵子冰雹,沈大爷从城东的群生村过来,距离也不近,可是书包上的水绝对不是被雨打湿的。

    原因很简单,书包是被沈大爷一手拿过来的,没道理老爷子的身上没有被雨淋湿一星半点,书包却湿哒哒的几乎快要滴出水来。

    很显然,这个书包是被人为弄湿的。

    秦若男俯下身,把脸凑到书包近前,轻轻闻了闻,一股浓浓的肥皂味窜入鼻腔,好像这个书包不仅被人用肥皂刷洗过,并且刷洗书包的肥皂还没有来得及被漂洗干净。

    有了这样的初步推测,她伸手摸了摸湿漉漉的书包,捻捻手指,果然有些滑腻大宋私家侦探。

    这一细节又更进一步的验证了自己心里的观点。秦若男没有急着开口下结论,而是安静的听着沈大爷和安长埔的对话。

    其实与其说是对话,倒不如说更像是安长埔在自说自话的唱独角戏,沈大爷显然不是一个称职的“对手戏演员”,无论安长埔如何表现出友好亲切,他至始至终都只是一副畏畏缩缩的神态,说话也显得底气不足。

    安长埔和沈大爷攀谈了半天,本来想通过闲聊来让他放松一下情绪,顺便摸清楚他的家庭情况,以在心中对事情的来由有个初步的估计。结果聊了半天,老爷子的家庭情况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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