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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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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字条。这个年代私下传送情书是惊世骇俗之举,可她能想到接近的办法也唯此一途了。

    春花看了一眼字条上的字:是前世有缘,才让我今世遇见你――小玲,思绪万千。小玲是她前世的名字,标记上算做是一种记念了。

    春花笑嘻嘻地看字条,想起第一次把字条传大明时,他张大嘴巴像看外星人的表情,就有些乐。

    猪娃就是大明,当初和他分手后,春花给了他一计,在韩孝宗必经之途装可怜,透露悲惨的身世,适时露出会读书识字的本事,然后顺利地当了书童。猪娃除了服侍韩孝宗读书外,就是当鸿雁传书。

    书童却不老实,总是要偷看她的字条儿。说了几次不听,春花也懒得再说,反正做人求问心无愧,她是正大光明,也不怕什么。只是好生交待小明,就是死都不能泄密。

    其实小明在接到字条时的第一反应是以为给自己的。他年纪小,并不是很懂意思,但至少看得懂字面意思,就是春花喜欢。他心里先是一惊,再是一喜,又是一得意。说看不上小屁孩,怎么就喜欢上他啦?当时对童养夫不顾一屑,要他当小厮,现在知道他的好了,后悔了吧。小明抬起精致的下巴,眉眼里展现出夺人的光华。

    春花不得不承认小明长大后肯定是个美男子。混合了女子精致和孩童粉嫩的气质,让春花呆了一呆。

    春花可不想把小明培养成弯的,用力拍了小明脑袋,道:“以后不许做出楚楚之态,你是公的,还是母的,我竟不知?还是想当宫里不阴不阳的太监?”

    小明黑脸,怒视春花。

    春花稍微有些不自在,想着小明是个无知小儿,也没太在意,“嗯,把字条传给韩孝宗,不论用什么方法,反正让他看见就是了。我只要你做这件事,就是你的报答了。”

    小明只低头接字条,借以掩饰尴尬。

    小明从来没见过如此大胆的娘子,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简直天不怕地不怕!这种人也不知哪个消受得起?他虽然聪明,可春花确实让他大开了眼界,又是成长年纪,容易被人影响,春花的行径生生祸害了人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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