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臭屁小男生,当成自己的丈夫。
青竹在床沿上坐了一会儿,床上有三只枕头。一头摆着一对一模一样的,黑色的布枕头里面装着的是稻壳,上面绑着一块大红色的绣花枕巾。一头摆着只破旧的小枕头,绑着块葱绿色的枕巾,看上去已经黑乎乎的了,想来便是自己的吧。青竹将包袱就势放在了枕边,想起临走前大姐偷偷给自己的钱,也不知是多少的数,便将那块手绢包裹着的,掏了出来。借着微弱的光亮,埋头认真的数了起来。
一共二十四枚铜钱,青竹想,这笔钱到底能做些什么呢。那天和蔡氏一道去镇上,连二十个鸡蛋也买不了,一匹布的钱也不够。顶多能买一斤肉,酱油醋是够了。青竹暗发狠心,总会有那么一天,她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多存点钱,最好是存够了五十两,让项家退了婚,离开这个鬼地方。
从二十文到五十两,这可是笔遥远的数目。青竹叹了口气,前途漫漫,着实不容易呀。这样靠田地吃饭的农家,身无长项,又没人帮衬有些,上哪里去弄一笔钱呢。正在发愁时,明春突然一头走了来,青竹听见脚步声,赶紧就着手帕包好了钱,往枕下一塞。讪讪的站起身来。
明春也没看出什么异样来,便和青竹道:“今天娘带着大嫂去观音山求签了,一会儿别乱说话。当心惹恼了大嫂,你也没什么好处。晚饭还是我和你一道做吧。”
青竹连忙应了个是。明春便又转身出去了。青竹想着青竹交代的事,在家的时候蔡氏和青梅帮着自己补习的一些关于项家的情况。家里除了公公婆婆以外,养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长子项少东,娶的是隔壁镇上的一户林姓人家的妻子。进门两年,这里才有四个月的身孕。次子项少南,便是青竹那未曾谋面的小丈夫,在村上的学堂里念书。两个女儿,一个明春,一个明霞。
又想到明春让自己做晚饭,便没有推脱的理由。连忙走出房门,她还得问问家里有什么可下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