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同时递给她一张自己的名片和受雇的品牌名片。
原来是它啊,名气也是不小的呢。
合作商是玫琳凯。是玫琳凯合作机构之中一个研发团队所属实验室的研发助理负责人。
啧啧,这一大川名头倒是很长,可惜并不响亮。
赵玲玲接过了名片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面,至少出现任何情况能有一个联络人,哦对了。这里还有一个担保人呢。
想到这里赵玲玲看了看身旁的乔伊娜。
同时交给帕兰尼的还有几个订单里面附带的订金支票,这些现在已经归他所有了。
收到钱好办事,马上的帕兰尼就和自己所属实验室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很快的就有了结果。
五款美白美容系列的新品他们接下了。从开始研发到新品交付给赵玲玲需要大概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其中包括临床试验和敏感性测试所需要的最少半个月的时间。
前提是一切顺利的情况下,如果因为某些因素耽误的话,那么时间顺延,但是最多不会超过半年的。
看了看订单上面客户的要求,是在六个月之中实现,嗯嗯,还真是刚刚好呢。
随后赵玲玲又和对方谈了谈关于报酬的问题。
这个分歧点还是比较大的。因为这个项目类似于自己的品牌接下了又外包的形式,所以是需要层层降价的。
自然来说作为第一当事人和品牌本身是希望得到高报酬的,这里面不仅有品牌名头的问题,还是第一责任人的问题,如果万一帕兰尼所属的团队在研发之中出现什么纰漏,需要直接负责人的就是赵玲玲和雪莱企业了。
但是对方却不这么想,按照帕兰尼的逻辑自己的研发团队接手了最为重要的任务,就是研发和测试的问题,所以自然需要得到的要多一些了。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部分是他个人的私人因素问题,遇到能够赚外快的机会了怎么能不多得到一点呢?如果是其他负责人接手了这个任务分给自己一点点的话那无话可说。有多少就算多少吧,自己可是第一当事人哎,干嘛傻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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